※问:当年的招生简章何时公布?
答:我院于12月底至1月初公布新一年度的招生简章,考生可登录清华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join-tsinghua.edu.cn查询美术学院招生简章,简章中包括招生人数、招生专业、考试科目、考试时间、录取办法、学费标准等,同时也可查询往年专业合格及录取情况。
※问:是否有本科的非学历招生或者是计划外招生?
答:我院本科招生均为学历招生,只有通过专业考试合格和文化高考,才能参与正式录取。每年招生计划数在《招生简章》中公布,无计划外招生。
※问:专业考试如何报名?
答: 我院专业考试全部实行网上报名,《招生简章》中会公布网上报名具体时间及报名步骤。网上报名网址清华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join-tsinghua.edu.cn。
※问:网上报名注册应该注意什么?
答:网上报名前首先要进行身份注册,每个身份证号每年只能网上注册一次,所以请务必填写准确的身份证号,并牢记注册时填写的用户名及密码,然后使用用户名及密码登录进行报名。
※问:报名完成或者缴费后是否可以更改报名信息?
答:网上报名系统关闭前除身份证号以外的其他报名信息均可以更改,注意更改后需要重新打印报名信息表,确保现场确认时提交的报名表须与报名系统中的信息要保持一致。
※问:现场确认或者考试地点可以任意选择吗?现场确认是否可以别人代替?是否可以跨考点现场确认?
答: 每年我院会在全国设立若干考点,部分考点对本省考生有限制,大部分省份对考生没有限制,考生可以就近选择考区。请参考当年度招生简章中的有关规定或提示。
因现场确认需要现场采集照片,所以要求必须考生本人到场,不能别人代替。并且考生只能在你网上选择的考点参加确认,不可以跨点确认。一般现场确认会安排两天时间,考生可选择任一天前往。
※问:报考贵院是否还要参加本省的美术联考?是否需要通过?
答:根据教育部及各省教育考试院规定,报考设计学类和美术学类专业的考生需要参加省内美术统考且成绩合格才可以参加我校专业校考。报考艺术史论专业的考生各省要求不一样,可咨询所在省教育考试院或高招办,按照省内要求执行,我院不做特别要求。
※问:如何选择招生专业和专业方向?
答: 目前我院按照三个大类招生及录取,设计学类和美术学类设有若干个专业方向。考试、志愿填报和录取都按照大类进行,招生专业不可兼报。在参加我校专业考试网上报名时,考生可以选择三个专业方向,录取时先按照大类录取,然后再根据考生的专业成绩结合专业方向志愿录取到各个专业方向。
※问:现场确认时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答:已完成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的考生,到本人选定的考点进行现场确认,交验报名材料、办理《准考证》。交验的报名材料如下:
① 网上打印的《报名信息登记表》;②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③ 所在省“普通高校艺术类报考证”或“美术统考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④ 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
※问:各招生专业对文、理科生有限定吗?
答:设计学类和美术学类是文理科兼收,艺术史论专业只招收文科生。
※问:专业考试一般安排在什么时间?
答:一般我院专业考试安排在每年春节以后(二月底或三月初)进行,具体时间会在当年度的《清华大学美术学院本科招生简章》中公布。
※问:不同招生专业考试科目和内容是否一致?
答:我院按照招生专业来设置考试科目,2015年设计学类及美术学类考试科目均为素描、色彩、速写,但考试形式和内容有所不同,在《招生简章》中会有注明。
※问:不同考区的考试会有区别吗?在不同考区参加考试是否会造成考试成绩评判不一致?
答:如果考试时间相同,各考区考试内容就是一致的。我院每年在全国设立若干个考点,各个考点都有美术学院院派出的招生小组负责考试工作,考试结束后招生小组负责将所有试卷全部带回学院。评判时试卷姓名、考号全部被条形码密封,各考区试卷也将打乱统一评判。成绩只体现考生绘画水平,与所在考点、考点人数均无关。
※问:专业考试的结果一般什么时间公布,如何查询?
答: 一般情况我院4月10号左右考生就可以查询校考成绩。考生可登陆清华本科招生网,点击网上报名,登陆个人报名系统,查询本人专业考试成绩。对于专业合格的考生从2015年起可网上自行打印《专业合格证》。
※问:专业考试成绩达到多少分,才能取得专业合格资格?
答:每年各专业的专业合格线要根据当年考生整体情况而定,每年分数线会有所不同,按照教育部规定,专业合格人数原则上不超过招生计划人数的4倍,最后一名上线考生的分数就是当年的专业合格线。
※问:对专业成绩有疑义是否可以复查成绩?
答:对于专业成绩有疑义的考生,可在成绩公布后两周内提出成绩复议申请,填写《成绩复议申请表》,学院将按照相关程序进行成绩复查。
※问:如何填报高考志愿?
答:报考设计学类或美术学类的考生,取得我院《专业考试合格证》才有资格填报我校志愿。从2015年起,报考艺术史论专业的考生无需获得校考合格证,符合2015年高考报名条件的文科类考生均可报考(是否参加省美术专业统考按照所在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执行,我院不做特别要求)。注意高考报名时要按照艺术类报名,志愿填报请选择清华大学艺术类提前批,填报的专业志愿要与合格证上专业一致,兼报其他专业无效。
※问:各省是否有录取名额?
答:我院按照全国招生计划招生,不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每年北京市招收招生计划数的15%左右,单独划定录取分数线。其他省份共录取招生计划数的85%左右,但每个省录取人数上限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的15%,并划定统一录取线。
※问:录取时是否设定投档比例?
答:我院按照全国招生计划招生,在各省不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各省教育考试院将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且满足以下条件的考生档案直接投给我校,不设投档比例,条件如下:1. 省美术联考考试合格(不作要求的专业除外);2. 我院专业考试合格,并在省考试院备案(2015年起史论专业除外);3. 当年无违纪行为。
※问:录取时是否有单科分数线的要求?
答:我院非常重视考生文化基础素质,设计学类及美术学类录取对语文、外语两科成绩均有最低分数限制。如果上述科目分数未达到最低分数要求,即使文化总分高于录取线也不能被录取,所以提醒考生备考时特别要注意这两个科目的学习,尽量不要偏科而影响了录取。具体分数线请参考当年招生简章。
※问:对于专业考试成绩突出的考生,是否有特殊的录取政策或优惠政策?
答:有。目前对于高考第一志愿报考我院,设计学类专业全国排名前35名的考生,文化课相对成绩以及语文、外语单科成绩达到当年我院当年度最低分数线,即予录取。美术学类考生,文化课相对成绩以及语文、外语单科成绩达到当年我院当年度最低分数线,按照专业成绩由高到低顺序录取。以上两种录取办法,有利于学院选拔到专业优秀的考生。
对于设计学类专业全国排名前10、美术学类专业全国排名前3且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如有调整以当年简章为准),文化课成绩或单科成绩未达到当年录取线,校考专业成绩可以保留一年,即第二年报考我院时,专业免试(但仍需参加省美术联考),文化课成绩(含语文和外语的单科分数)达到该年最低分数线,仍可被录取。
※问:录取的时候是分数优先还是志愿优先,是按照专业方向单独划线吗?
答:我院录取时是按照大类录取,即按照设计学类、美术学类、艺术史论分别划线,而不是按照设计学类或美术学类包含的各个专业方向单独划线。如果考生达到大类专业录取分数线即可录取(前提需服从专业调配),在这个环节可以说是分数优先。
达到录取分数线的考生,才有资格进入到第二个录取步骤――招生专业方向录取。按照校考专业成绩并结合校考时填报的三个专业方向志愿录取到各个专业方向。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第一志愿未被录取,则依次参加第二志愿及第三志愿的录取,如果三个志愿均不能录取,则调剂到未录满的专业。对于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则不予录取。在这个步骤可以说是志愿优先。
※问:入学后,学生是否允许转入清华大学其他院系学习?
答: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按照艺术类录取的考生不能转到非艺术类专业学习。但是为了提供给学生更加宽泛的自主选择环境,在一年级和二年级春季学期末,美术学院内有转专业的机会,具体要求和条件可以咨询学院教务办。同时,学校部分院系提供校内二学位专业学习的机会,如果学有余力,可以申请,相关规定以清华大学教务处公布为准。
更多信息详见:清华大学美术学院2015年本科招生简章
相关信息:
2014年清华大学美术学院考试题目
2014年清华大学美术学院专业合格分数线
2014年清华大学美术学院本科录取分数线
清华大学美术学院2013年录取分数线
2012年清华大学美术学院本科录取分数线
>>>获取更多信息请点击登陆:清华大学美术学院艺术类招生信息网<<<
2024年北京经贸职业学院录取通知书,北京经贸职业学院2024年山西省高考统招录取通知书邮寄情况的通知
2024年山西工程职业学院普通类录取分数线,山西工程职业学院2024年高考招生录取分数线——云南省
2024年伊春职业学院录取通知书,伊春职业学院2024年山西省录取通知书EMS快递单号
2024年长春职业技术学院录取通知书,长春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山西省军士通知书已发出,邮单号开通查询
2024年沈阳医学院录取查询,【录取查询】沈阳医学院2024年在山西省专科录取结果可查询,附录取查询方式
2024年常州大学怀德学院录取通知书,常州大学怀德学院2024年新生录取通知书已全部寄出
2024年扬州市职业大学入学须知,扬州市职业大学2024级新同学入学须知
2024年山东工业职业学院录取查询,山东工业职业学院2024年招生工作完成
2024年福州外语外贸学院新生大数据,福州外语外贸学院2024新生数据大揭秘
2024年大连科技学院录取查询,大连科技学院2024年山西专科录取公告
综合2024/7/29
综合2024/7/18
综合2024/7/18
综合2024/7/18
综合2024/7/16
综合2024/7/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