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学院2018年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内容摘要:
速读文章内容
榆林学院2018年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榆林学院2018年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教育部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8〕2号)以及招生考试工作其他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榆林学院招生工作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为榆林学院,英文名称为“Yulin University ”。榆林学院是一所以工科为主,工、管、文、理、农、法等学科协调发展的省属本科院校,其历史可以上溯到1923年的陕西省立第四师范学校。现为国家转型发展试点院校、国家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试点院校、中国校企协同产学研创新联盟单位、陕西能源化工人才培养基地、陕西省社科普及基地。2018年,学校被教育部确定为新增硕士学位授权单位,被陕西省确定为一流应用型本科院校建设单位。

第三条 学校办学类型为公办本科高等学校,学校国标代码为11395,

设置有化学与化工学院、能源工程学院、管理学院等15个院系(部),54个本科专业,面向全国2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全日制在校学生12566人。

第四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五条 学校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榆林学院设立招生委员会,负责审议招生章程、招生政策、招生规模、招生计划,研究和决策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主任由校长担任,副主任由主管招生工作的副院长和纪委书记、副书记担任,成员包括教务处、纪检监察处、学工部等部门负责人、教师代表和学生代表。

第七条  招生办公室是学校常设的招生工作机构,负责学校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八条  招生监察工作小组,负责对学校招生决策,招生录取工作的全员、全程、全方位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  学校在国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根据国家政策要求,优化学校生源结构,统筹考虑各省考生人数、生源质量,各专业就业情况等因素,确定分省(区、市)分专业招生计划,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招生计划以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第十条  按国家有关规定,学校将预留计划10人,用于调节各省(市、区)统考上线考生生源不平衡问题。

第十一条  学校实行专业计划动态平衡机制。对于社会需求量大且生源好的专业,可适当增加招生计划,对于个别社会需求量小,学生报考少的专业,学校可调整其招生计划,对其采取减招、隔年招生或停招的办法。

第四章     录取原则

第十一条  招生录取工作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 的原则,在各省级招生机构组织下开展本校分省招生录取工作。

第十二条  按照各省级招生机构提供的投档成绩提档。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照各省级招生机构投档顺序录取,未完成的计划参加征集志愿录取。实行顺序志愿投档的省份,优先录取第一志愿,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优先录取第二志愿,以此类推。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参加征集志愿录取。

第十三条  普通文理类专业以考生专业志愿为依据,按照专业志愿清方式确定专业,即按考生第一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对第一专业志愿未满足的考生,依次考虑其第二及后续专业志愿;未被专业志愿录取但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参考考生的相关科目成绩,特长及身体条件等综合因素安排专业。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优先录取相关科目分数高者,相关科目分数比较顺序:文史类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理工类考生依次比较数学、语文、外语。对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第十四条  体育、艺术类考生录取原则:承认生源所在省组织的专业课统考成绩,录取原则为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课成绩均达到省控制分数线,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者,文化课成绩高者优先)。各省级招生机构如有特殊规定,同时执行各省级招生机构的特殊规定。

第十五条  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的录取原则与普通理工类专业相同。

第十六条  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照教育部和各省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考生外语语种要求为英语。

第十八条  身体健康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第十九条 新生入学后,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五章     学费与资助

第二十条 学校学费标准严格执行陕西省物价局、教育厅、财政厅的收费标准和规定,本科文史类3500元/年;理工类,外语类、体育类4500元/年;艺术类7000元/年;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前三年17000元/年,最后一学年按照英国胡弗汉顿大学学费标准收取(注:2018年实际学费按省物价局、教育厅、财政厅批准的学费标准执行)。

第二十一条 学校建立了以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专业奖学金,勤工助学,社会资助,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多形式并举的奖励资助体系。在新生入学报到时开通“绿色通道”,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从事招生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以外的任何费用。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适用于榆林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由榆林学院招生委员会制定、修改、解释。

第二十四条  联系方式

地址:陕西省榆林市榆阳区崇文路4号    

邮编:719000

咨询电话:0912-3893980   0912-3893826

学校网址:http://www.yulinu.edu.cn/

招生网址:

http://zhjch.yulinu.edu.cn/zsxxw/index.jsp urltype=tree.TreeTempUrl&wbtreeid=1003


最新发布

更多

北京经贸职业学院2024年山西省高考统招录取通知书邮寄情况的通知

2024年北京经贸职业学院录取通知书,北京经贸职业学院2024年山西省高考统招录取通知书邮寄情况的通知

2024年北京经贸职业学院录取通知书

山西工程职业学院2024年高考招生录取分数线——云南省

2024年山西工程职业学院普通类录取分数线,山西工程职业学院2024年高考招生录取分数线——云南省

2024年山西工程职业学院普通类录取分数线

伊春职业学院2024年山西省录取通知书EMS快递单号

2024年伊春职业学院录取通知书,伊春职业学院2024年山西省录取通知书EMS快递单号

2024年伊春职业学院录取通知书

长春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山西省军士通知书已发出,邮单号开通查询

2024年长春职业技术学院录取通知书,长春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山西省军士通知书已发出,邮单号开通查询

2024年长春职业技术学院录取通知书

【录取查询】沈阳医学院2024年在山西省专科录取结果可查询,附录取查询方式

2024年沈阳医学院录取查询,【录取查询】沈阳医学院2024年在山西省专科录取结果可查询,附录取查询方式

2024年沈阳医学院录取查询

常州大学怀德学院2024年新生录取通知书已全部寄出

2024年常州大学怀德学院录取通知书,常州大学怀德学院2024年新生录取通知书已全部寄出

2024年常州大学怀德学院录取通知书

扬州市职业大学2024级新同学入学须知

2024年扬州市职业大学入学须知,扬州市职业大学2024级新同学入学须知

2024年扬州市职业大学入学须知

山东工业职业学院2024年招生工作完成

2024年山东工业职业学院录取查询,山东工业职业学院2024年招生工作完成

2024年山东工业职业学院录取查询

福州外语外贸学院2024新生数据大揭秘

2024年福州外语外贸学院新生大数据,福州外语外贸学院2024新生数据大揭秘

2024年福州外语外贸学院新生大数据

大连科技学院2024年山西专科录取公告

2024年大连科技学院录取查询,大连科技学院2024年山西专科录取公告

2024年大连科技学院录取查询
招生章程

招生章程

【CTRL+D 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