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级护理学专升本学生,相关报到材料如下:
安徽医科大学2018年新生入学须知
新生须自行到所在学校领取加盖密封章的个人档案,入学报到时必须交验个人档案,否则不予报到;学校集体寄送档案地址:合肥市梅山路81号安徽医科大学学生处,邮编:230032。学生处联系电话:0551-65161058。请同学告知学校不要邮寄至我校招生办!
新生报到时备一寸近照10张。新生持①身份证(如身份证遗失,应由当地派出所开具带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②准考证、③录取通知书、④档案<统一邮寄除外>、⑤毕业证书(以上证件材料不全者,不予报到)在学校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日期到学校报到入学。因故不能按时报到者应电话、信函向学校招生办请假。凡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新生为中共党员或预备党员,在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里转到中共安徽医科大学委员会,转接原因写“专升本,就读安医大护理学(专升本)专业”。团员应携带团员证及入团志愿书办理组织关系转移。
合肥市区公交车:
翡翠路校区(翡翠路15号):
合肥火车站:火车站乘坐 226路(或149路), 在“安医大二附院站”下车;
合肥汽车站:汽车东站乘坐115,135路公交车到“合工大”站下,然后转149路到“安医大二附院”站下;汽车南站乘坐157路到“东怀路口”站下,然后转20路到“安医大二附院”站下;汽车西站乘坐605路到“桂花园”站下,然后转20路到“安医大二附院”站下;
合肥高铁南站:合肥南站乘坐57路,在“安医大二附院”站下车。
因合肥市政建设及汽车站众多,以上线路、站牌可能会有调整,届时请咨询交警或公交车司机。
学校联系方式:
梅山路校区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梅山路81号。邮政编码:230032
翡翠路校区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翡翠路15号。邮政编码:230601
学校网址:www.ahmu.edu.cn 招生网址:zs.ahmu.edu.cn
学校招生办电话:0551-65167746
八、新生入学相关材料(包括交费须知、教材费交费须知、学生公寓入住须知、迁移户口注意事项、2018年安徽省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指南、2018年安徽省农村商业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等)请务必登录我校招生网或扫描下方微信二维码关注“安医教务”公众号进行查阅或下载。
安徽医科大学2018级护理学专升本新生入学交费须知
一、我校严格按照上级有关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进行收费,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二、学费、住宿费、代收费三项共计5792元,床上用品自愿选购。
收费项目 |
收费标准 |
收费明细 |
1、学费 |
4290元/学年/生 |
暂按2017年标准执行。2018年3月,安徽省物价局召开省公办高校本科学费标准调整听证会,学费标准可能上调。 |
2、住宿费 |
1000元/学年/生 |
入住翡翠路校区学生宿舍 |
3、代收费用 |
502元/生 |
包括:体检费110元,垃圾处理费12元,2018学年医疗保险费180元,校园卡充值200元。 |
4、床上用品 |
490元/生 |
按省教育厅2018年招标价提供床上用品,自愿购买 |
备注:⑴垃圾处理费4元/年,按学制一次性收取;⑵按规定收取大学生医疗保险费,2018学年暂定180元,以合肥市社保局正式文件为准;⑶新生校园卡充值200元,入学报到时发放;⑷床上用品按安徽省教育厅招标价向新生提供,自愿购买。
一、缴费流程:我校收费通过网上银行或者农行手机银行缴费方式。
1、网上银行缴费流程:浏览学校财务处网页(学生网上缴费系统,路径:首页导航→机构设置→行政部门→财务处),或直接通过电脑和手机登录http://210.45.99.30/wsjf/login 。用户名为学号,首次登录密码为“123456”(进入系统后务必修改密码并牢记),确认缴费后可选择农行、工行或建行。工行缴费仅支持工行卡,农行缴费仅支持农行卡,建行缴费支持跨行支付功能(带银联标识的银行卡均可缴费,免费)。
2、农行手机银行缴费流程:开通农行手机银行并登录,依次选择生活缴费→定位合肥市→学杂费→安徽医科大学,输入学号、姓名、年度(2018),然后缴纳学费。
网银或农行手机银行缴费必须在报到日前完成,成功缴费的票据将在9月末统一发放。
二、激活流程:为方便学生缴费,我校为新生办理中国农业银行借记卡,随录取通知书一并寄发。新生收到银行卡(原始密码111111),可采取以下两种方式激活使用。
1、到任一农行网点激活卡片,设置密码并牢记,开通网上/手机银行,以便网上缴费(免手续费)。
2、报名期间,银行工作人员现场提供激活开通服务。请事先准备身份证复印件1份(正反两面均须复印在一张A4纸上)。
注意:在校期间,此卡既是学生缴费专用卡,也是学校发放各类费用(如奖助学金)的专用卡,与“校园一卡通”配套使用,不得销户,务请妥善保管。因少数学生所持农行卡超限,新办理的农行卡为二类卡(卡片上已标注),该卡片每日限额使用1万元,如缴纳额超过1万元,请先至任一农业银行网点升级为一类卡后再缴纳学杂费。或分两次隔日缴费。
三、农行借记卡主要功能:(1)通存通兑。可在全国农行网点办理存取款转账查询业务,外地学生家长可凭卡号为学生存款,手续费全免。(2)自助服务。可在ATM机上取款、查询余额和修改密码。((3)电子支付。开通个人手机银行/网上银行,可实现网上缴费、购物、转账等功能。(4)乘坐地铁。可在农行ATM机开通电子现金业务,用于合肥地铁乘坐,并享受9折优惠。
用卡须知: 1、请妥善保管此卡,牢记密码并避免密码泄漏,银行卡不要与手机等电子产品放在一起,以避免消磁。2、在校期间,若银行卡丢失、损坏或密码遗忘,本人携带身份证可到合肥市农行任一网点补办或密码重置。
风险提示:使用银行卡时谨防掉包作案、防范代办等风险,务必妥善保管银行卡。若发生遗失、被盗等情况,请及时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直接到农行网点进行柜面挂失;或拨打中国农业银行热线电话95599进行口头挂失,随后携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农行网点柜面挂失确认。
安徽医科大学财务处
安徽医科大学2018级新生入学教材费交费须知
安徽东南医学图书期刊科技服务中心是由安徽医科大学全额投资兴办的校办企业,受学校委托负责安徽医科大学学生教材费收取和教材领用工作。
请新生务必仔细阅读以下内容:我校严格按照上级文件规定开展收费工作,自觉接受社会公众和政府部门的监督。教材费预收一年,多退少补。800元/届(每学年结束后结算,多退少补)。
新生可选择:
网上缴费。学生通过安徽医科大学官网点击机构设置进入财务处页面(http://cwc.ahmu.edu.cn/)“教材缴费”链接进入缴费系统。根据操作提示,以网银或使用带有银联标识的银行卡(包括所有银行)方式完成在线缴费。
微信缴费:学生通过微信扫描二维码,选择--在校生--确认通过手机号获取验证码绑定登录,选择缴学杂费-以新生考生号、身份证号后6位作为身份验证,后续根据提示进行缴费。
请注意核对自己信息,学号/学籍号为新生考生号,身份验证码为身份证号后六位。详细操作手册见缴费系统公告和相关链接。网上缴费请于2018年9月1日前完成,同时凭网上缴费证明在学校规定时间内直接领取教材,无需到报到现场领取票据。建议新生通过网上缴费,避免现场缴费排队等待。
微信缴费码(扫一扫)
(3)不具备网上缴费条件的新生,报到现场刷卡或现金缴费。
咨询电话:0551-65161232
网上缴费咨询电话:0551-62881865、18056058627
安徽医科大学
安徽东南医学图书期刊科技服务中心
2018级新生入住安徽医科大学
翡翠路校区学生公寓须知
亲爱的2018级新同学:
学生公寓管理服务中心全体人员热烈欢迎你们来到安徽医科大学,入住翡翠路校区学生公寓!由于你们是第一次入住,对住宿环境尚不甚了解,为了让同学们的学习生活更加顺利、方便,住得更加舒心、开心,学生公寓管理服务中心特别提醒大家注意以下几点:
1.请按照指定宿舍床位住宿,不要动用其它床位上的物品。男女生禁止互串宿舍,不准在宿舍留宿外来人员,不准私自调换宿舍。
2.入住后要尽快熟悉公寓管理相关规定,严格遵守公寓管理各项规章制度。
3.提高安全意识,注意防火防盗。个人有价证卡、存折、电脑、手机、钱包、钥匙等贵重物品要妥善保管,大额现金及时存入银行,离开宿舍要随手关窗锁门。
4.为了保障同学们的权益,不要购买任何上门推销的物品,进入宿舍涉及收取现金的行为均有诈骗嫌疑,发现可疑人员应及时通知公寓管理人员。
5.严禁将易燃、易爆、违章电器(热得快、电饭锅、电热毯、电吹风、电热水袋等发热设备)等危险品带入公寓,宿舍内有限电装置,违反规定私拉乱接电源或擅自使用违禁电器造成后果要承担相应责任,学校将做没收处理并予处分。每间宿舍安装了空调,空调使用请严格按照使用说明操作,违反规定使用造成损坏要赔偿。
6.请不要挪动及拆卸室内任何设施、电器和线路,也不要在墙壁上打钉、张贴图画和粘贴各种挂钩。
7.请不要在室内吸烟、饮酒,或从事不法活动。学校每月组织“安全、文明、和谐”公寓创建评比活动,请各位同学积极参与,共同努力创造安全、卫生、舒适的住宿环境。
8.请注意室内卫生,不要随地吐痰,垃圾请放入垃圾桶内。
9.请节约用水、用电,爱护公寓设施设备,每月每人免费供应4度电,超额自行购买。如发现公寓内公共物品损坏,请及时与公寓值班室联系,登记报修,人为造成损坏要按价赔偿。学校在宿舍楼内安装了即开式电热水器、自助洗衣机,能够满足学生的日常需求。
10.请自觉遵守公寓作息制度,作息时间早6:00—晚23:00。
11.学生家长及其他非本校人员不得留宿于学生公寓。
备注:学生公寓用品订购清单见下表
安徽医科大学翡翠路校区宿管中心
2018年秋季新生公寓用品配备一览表
序号 |
用品名 |
规格 |
单位 |
数量 |
1 |
盖被 |
A级棉胎,2.5kg,2100mm×1500mm |
床 |
1 |
2 |
垫被 |
C级棉胎,3kg,2000mm×900mm |
床 |
1 |
3 |
印花垫絮套 |
32支,2050mm×950mm |
床 |
1 |
4 |
中空棉盖被 |
2000mm×1500mm |
床 |
1 |
5 |
印花三件套 |
枕套40支,650×430mm |
个 |
2 |
床单40支,2100×1100mm |
床 |
2 | ||
盖被套40支,2120×1510mm |
床 |
2 | ||
6 |
PP棉枕芯 |
650×420mm |
个 |
1 |
7 |
蚊帐 |
2000×900×1650mm |
个 |
1 |
8 |
色织提花枕巾 |
150g,800mm×450mm |
条 |
1 |
9 |
色织提缎毛巾 |
90g,720×320mm |
条 |
1 |
10 |
防水卧具包 |
750×350×500mm |
个 |
1 |
11 |
塑料盆 |
外径400mm |
个 |
2 |
12 |
蒲草席 |
2000mm×860mm |
床 |
1 |
13 |
不锈钢保温水瓶 |
3.2L,内径40mm,外径54mm |
只 |
1 |
合计 |
490元 |
注:1、安徽医科大学学生宿舍实行公寓化管理。为方便学生,保证质量,便于管理,学校已提前为学生统一订购床上用品,保证学生宿舍的整齐规范,积极构建宿舍标准化管理,为学生营造一个赏心悦目的学习生活环境,希望家长朋友积极配合。
2、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教育部和安徽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为保障学生身体健康和学生宿舍安全,请学生家长切勿购买校园周边商铺、流动摊点、在校学生推销销售的无质量保证的床上用品,不得将劣质床上用品带入校园,以免上当受骗。
3、 新生公寓用品由安徽省教育厅统一招标采购,学校已订货。棉胎、纺织及缝纫制品由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检验合格。按实收费,每套 490元。学校已将学生公寓用品装入卧具包,学生自愿交费后领取。
安徽医科大学后勤集团
学生公寓管理服务中心
新生入学迁移户口注意事项:
凡考取普通高等本科、中专、研究生学校的新生,入学时可自愿选择是否将户口迁入学校(开学一个月后不在办理户口迁入)。
1、将户口迁到学校的学生报到时交:安徽本省的考生只需要交录取通知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和户口本原件(如果以前户口是集体户的交常住人口登记表)。安徽省外的考生需交迁移证原件、迁移证和身份证叠加在一起的复印件、录取通知书的复印件。
2、户口“迁移地址”要正确。新生户口迁移地址统一为:安徽省合肥市81号安徽医科大学。
3、户口迁移证、身份证、录取通知书上的姓名必须一致,不能用别名或曾用名代替,如录取通知书和迁移证上姓名不一致时须于迁出前改正。所持身份证号码与迁移证上的身份证号码必须一致。
4、迁移证上的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公民身份证号、出生地、籍贯、婚姻状况、迁移原因、原住址、迁往地址等项目要齐全。出生地、籍贯必须具体到:××省××市或××省××县。
5、迁移证右下角必须盖迁出地公安派出所的户口专用章,且盖章要清晰,户口迁移证上的内容不得自行涂改,出现差错得地方需加盖迁出地派出所的户口专用章或户口更正章。迁移证上的迁移原由是“大学以上学生招生”
注:在户口迁移证的备注栏内用笔填写本人的身高和血型。
安徽医科大学保卫处户籍科咨询电话:0551—65165595
附件1
2018年安徽省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
信用助学贷款办理指南
一、贷款性质与申请条件
(一)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的,享受国家财政风险补偿金和贴息政策的助学贷款。该贷款为信用贷款,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二)申请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3.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科研院所、党校、行政学院、会计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全日制新生(含预科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4.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共同借款人户籍均在本县(市、区);
5.家庭经济困难,家庭经济收入不足以支付学生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应优先支持:
⑴农村特困户和城镇低保户;
⑵孤儿及残疾人家庭;
⑶遭受自然灾害,造成重大损失,无力负担学生费用;
⑷家庭主要成员患有重大疾病;
⑸家庭主要收入创造者因故丧失劳动能力;
⑹无稳定收入的单亲家庭;
⑺老、少、边、穷及偏远农村的家庭经济困难家庭;
⑻父母双方或一方失业的家庭。
6.当年没有获得其他助学贷款。
(三)共同借款人的条件
1.原则上应为借款学生父母;
2.如借款学生父母由于残疾、患病等特殊情况丧失劳动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的,可由借款学生其他近亲属作为共同借款人;
3.如借款学生为孤儿,共同借款人则为其他法定监护人,或是自愿与借款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的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4.共同借款人户籍与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均在本县(市、区);
5.如共同借款人不是借款学生父母时,其年龄原则上在 25 周岁(含)以上,60 周岁(含) 以下;
6.未结清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高校助学贷款)的借款学生不能作为其他借款学生的共同借款人。
二、贷款政策
(一)贷款额度。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预科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8000元,且不低于1000元。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低于8000元的,贷款额度可按照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确定。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2000元,且不低于1000元。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低于12000元的,贷款额度可按照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确定。
(二)贷款期限。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期限原则上学制加13年确定,最短6年,最长不超过20年。根据借款学生在校剩余学习年限加13年确定贷款最长期限。
(三)贷款利率。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贷款利率每年12月21日根据最新基准利率调整一次。
(四)贷款利息。借款学生在校学习期间的利息由财政全额贴息,毕业后贷款本金和利息由学生和共同借款人共同负担。
(五)本息回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利息按年计收。起息日为开发银行贷款发放日,结息日为每年的12月20日(最后一年为9月20日),次日为扣息日,节假日不顺延。按照《借款合同》约定,在借款学生毕业后三年内,借款人应在每年 12 月 15日前将应偿还的利息存入指定账户。自借款学生毕业(结业)后第三年当年起,借款人开始按照等额本金的还款方式偿还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本金及利息。最后一次偿还本金时,利随本清。
借款人可以提前还款。借款人每个月(11月除外)可进行一次提前还款,还款日(结息日)为当月20日。提前还款前,借款人需先到县级学生资助中心或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提交申请,申请无需县级资助中心或开发银行审批。借款人每天均可提交提前还款申请,不同申请日期对应不同的还款日,具体为:1月-9月及12月,当月15日(含)之前提交申请,还款日(结息日)为当月20日,当月15日(不含)之后提交申请,还款日(结息日)为次月20日;10月1日-15日提交申请,还款日(结息日)为10月20日,10月16日-11月30日提交申请,还款日(结息日)为12月20日。
(六)借款学生毕业后,在还款期内继续攻读学位的,可申请继续贴息,申请通过后,由原财政部门继续全额贴息。借款学生在校期间因患病等原因休学的,需申请就学信息变更,申请通过后,休学期间的贷款利息由财政全额贴息。
(七)同一学年度,已经获得其他行助学贷款的学生,不得再申请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已经获得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不得再申请其他行的助学贷款。
三、贷款申请及办理程序
(一)网上申请
1.首次贷款学生
学生登陆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网址:www.csls.网址未加载),注册并提交贷款申请。网上申请后生成《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简称“申请表”),导出并打印。
2.续贷学生
学生登陆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提交续贷声明,续贷声明经高校或县资助中心审核后,提交贷款申请。网上申请后生成申请表,导出并打印。
(二)经济困难资格认定
1.已通过高中预申请学生
无需进行资格认定。
2.续贷学生
无需进行资格认定。
3.城乡低保户和建档立卡贫困户
以上两类学生如已经纳入预申请名单,无需进行资格认定。如未纳入预申请名单,可直接携带相关证件前往办理,也无需再进行额外资格认定。
4.其他首次贷款学生
其他首次贷款学生持申请表前往有关部门确认家庭经济困难状况。家庭经济困难认定证明可由借款学生所在高中、村(居)委会、乡镇(街道)民政部门任一单位提供。经上述部门确认属实的,在申请表“资格审查情况”栏相关位置填写审查意见,加盖公章,填写日期,经办人签名并留联系电话。
(三)现场受理
1.首次贷款学生
出示:学生和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录取通知书原件(在校生为学生证原件)、户口簿原件(如果学生及共同借款人不在一本户口上,则需双方户口簿原件);
提交: 学生本人签字的经资格认定的《申请表》原件(通过预申请的只需提交本人签字的《申请表》)、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复印件、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复印件各一份。
注:
⑴户口簿原件查看,无需留存复印件;
⑵如共同借款人为父母且不在同一户口簿,需出示双方户口簿原件;
⑶如共同借款人不为父母,并由乡镇(街道)民政部门出具了父母不能作为共同借款人的相关证明,仅需查验双方户口簿原件,确认双方均在本辖区即可。县资助中心留存乡镇(街道)民政部门相关证明原件。
2.续贷学生
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任意一方前往县级资助中心即可办理续贷手续。
出示:现场办理申请手续的借款人或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
提交: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签字的《申请表》原件。
3.现场受理时间
受理时间为7月16日至9月14日。
4.受理部门
借款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
(四)账户开立
国家开发银行委托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宝作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代理机构,受托办理贷款资金的发放和回收。国家开发银行委托支付宝统一为借款学生开立支付宝账户。
(五)签订合同
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对学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即与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签订《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开具《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简称“受理证明”)连同合同文本二份交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
(六)高校录入合同回执
借款学生携受理证明到学校报到,学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负责人登陆开发银行助学贷款管理系统录入电子合同回执。合同电子回执录入截止时间为2018年10月10日,如逾期未录,根据借款合同,借款申请自动撤销。
四、贷款发放与支付
国家开发银行安徽省分行审批通过后合同生效。
合同生效后,国家开发银行安徽省分行根据合同借款金额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宝将贷款资金拨付至借款学生个人支付宝账户。第三方支付平台按照合同回执上的欠缴费用金额将相应贷款资金划付至借款学生就读学校账户,用于支付借款学生在高校就读期间的学费、住宿费;剩余部分的贷款资金留在借款学生支付宝个人账户中,借款学生在完成实名认证后可提现使用,可用于借款学生支付生活费。
五、特别提醒
(一)国家开发银行开通了助学贷款95593呼叫中心,借款人如有问题需要咨询,可以拨打该电话。
(二)借款人提供的资料须及时准确,合同文本须字迹清晰,填写规范,不得涂改。对于审批不通过的合同国家开发银行安徽省分行当年度将不再受理。
(三)借款人在前往高校报到时,应提醒高校资助部门及时录入合同电子回执。
(四)借款人应认真阅读合同文本,切实履行借款人各项义务。
(五)对于违反合同还款约定,连续拖欠超过一年且不主动联系办理有关手续的,国家开发银行及各级学生资助中心有权在不通知借款人的情况下按照有关规定公布借款人有关个人信息及贷款违约信息。
(六)借款人个人信息和借款人贷款违约信息将被录入全国联网的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不良信用记录将会给个人未来的生活、工作产生深远影响。
(七)如国家有关政策发生调整,按新的政策执行。
(八)本指南由安徽省教育厅和国家开发银行安徽省分行负责解释。
2018年安徽省农村商业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办理指南
一、贷款性质、对象和申请条件
贷款性质及对象:安徽省农村商业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全省农村商业银行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发放的助学贷款,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贷款申请条件:申请学生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在我省辖内;
2.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不良信用记录;
3.我省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预科生;成人高等学校招收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学生;我省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科研院所、党校、行政学院、会计学院等研究生培养单位招收的全日制研究生,学校名单以教育厅公布的为准;
4.家庭经济困难,家庭收入不足以支付学生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二、贷款政策
贷款的最高限额为本专科生每人每学年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学年12000元;贷款实行一次性签订借款合同、分学年发放的办法。
贷款期限原则上按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制加13年确定,但最长不超过20年。
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公布的同档次基准利率执行。贷款利率每年1月1日根据最新基准利率调整一次。
贴息政策:借款学生在读期间利息由财政全额贴息,毕业当年9月1日起其利息由学生及其共同借款人共同负担。借款学生毕业后,因升学连续攻读学位的,在校期间继续享受贴息政策。借款学生在校期间因患病等原因休学的,休学期间的贷款利息可申请由财政全额贴息。
三、贷款申请、发放和偿还
(一)贷款受理时间:
6月1日至10月20日。
(二)贷款申请材料:
1.首次贷款新生:
(1)《安徽省农村商业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人家庭困难情况说明及证明》;
注:可登陆“生源地助学贷款在线服务系统”(https://eloans.网址未加载/stu/)下载或在农村商业银行营业网点处领取。需填写完整,并经借款学生所在高中、村(居)委会或乡镇(街道)民政部门任一单位审核确认并盖章。下同。
(3)新生录取通知书复印件(原件供审核),以及学校相关收费标准、开户行名称、户名和账号。
2.首次贷款在校生:
(1)《安徽省农村商业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人家庭困难情况说明及证明》;
(2)本人学生证和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原件供审核);
(3)共同借款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原件供审核)。
注: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子女不需要提供《安徽省农村商业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人家庭困难情况说明及证明》。
(三)贷款办理:
1.首次贷款学生需登录“生源地助学贷款在线服务系统”注册并提交贷款申请后,携带上述申请材料,前往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农村商业银行柜面申请。
2.已经获得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
(1)已签订2017年新版助学贷款合同的,同一学历阶段的往后每学年再次用款时,可以直接通过“生源地助学贷款在线服务系统”办理,不需要再到经办银行现场办理。用款申请提交后系统自动产生贷款受理回执证明,学生持回执证明到校报到经高校审核后,经办银行发放贷款。
(2)未签订2017年新版助学贷款合同的,再次用款的,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学生证复印件(原件供审核),到经办银行办理续贷手续。
(四)贷款发放:对符合贷款条件的学生,贷款银行在与借款学生签订贷款合同(含划款委托授权)后,将贷款资金先划至借款学生个人账户,再划转至高校账户。
(五)贷款偿还:借款学生毕业后3年期间为宽限期,宽限期内学生和共同借款人可以不偿还本金,但应足额支付利息。宽限期结束后,借款学生可以分期偿还贷款本金或一次性偿还贷款本金,并足额支付利息。
四、特别提醒
1.如有其他疑问,可拨打96669客服电话咨询,也可以联系当地农村商业银行;
2.学生提供的资料须及时准确,签订贷款合同时,请认真阅读合同文本,注意贷款金额、贷款期限、违约责任等合同要素,并切实履行借款人各项义务;
3.学生在前往高校报到时,应携带用款回执单,用款回执单可登录生源地助学贷款服务系统打印或向经办银行索取;
4.如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发生调整,按新的政策执行;
5.借款人个人信息和借款人贷款违约信息将被录入全国联网的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不良信用记录将会给个人未来的生活、工作产生深远影响;
6.本指南由安徽省教育厅和安徽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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