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江苏医药职业学院招生章程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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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填报志愿时,江苏医药职业学院招生章程何时发布是广大考生和家长朋友们十分关心的问题,以下是江苏医药职业学院招生部门最新发布的2020年江苏医药职业学院招生章程,供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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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填报志愿时,江苏医药职业学院招生章程何时发布是广大考生和家长朋友们十分关心的问题,以下是江苏医药职业学院招生部门最新发布的2020年江苏医药职业学院招生章程,供大家参考。

江苏医药职业学院招生章程(2020年实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和教育部有关招生规定以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政策,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全日制普通类专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全称:江苏医药职业学院。学校代码:国标代码12682,学校在各招生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代码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公布的为准。

学校办学地址:江苏省盐城市解放南路283号 邮编:224005。

第四条学校是省属全日制公办专科学校、省级示范性高职院校,开设临床医学、中医学、预防医学、护理、药学等19个专业。学校是中国职教学会卫生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单位、全国卫生行指委康复治疗类、食药行指委药学服务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主任委员单位。

第五条 学校面向江苏、四川、河南、山西、安徽、重庆、云南、甘肃、广东、西藏、江西、贵州、新疆、广西、福建、湖北、陕西、山东、辽宁、吉林、河北、青海、宁夏、湖南等24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收专科生。颁发学历的学校名称为:江苏医药职业学院。对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学生,颁发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是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第七条 学校的招生工作组织实施机构是招生就业办公室。

第八条 学校的招生工作实行上级主管部门、内部和第三方多重监督机制,学校招生工作在监督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 根据学校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份高考人数、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结合近年来本校生源计划编制情况、录取情况,综合分析,确定学校分省生源招生计划。报教育部审核后,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十条 根据教育部规定,如因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学校可根据生源情况及时调整招生计划,学校将向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计划主管部门、招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执行。

第十一条 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凡符合生源所在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规定的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

第十三条 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色盲色弱者不得报考医药卫生类专业。助产专业建议女生报考,其他专业对性别无要求。

第十四条考核方式:学生参加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组织的统一普通高考。

第十五条 学校依据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对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监督的录取体制,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按公平、公开、公正和择优录取的原则,根据考生考试成绩和公布的招生计划,严格按照招生的有关规定进行录取。

第十六条 我校严格按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规定执行加分优惠政策。

第十七条 学校按照不同招生代码分类录取。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按其高考改革方案相关规定进行录取。

第十八条 学校将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规定确定调档比例。若生源不足,则参加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含院校服从志愿)的录取。

第十九条 学校对进档考生的录取原则是“分数优先、遵循志愿”。江苏省内考生排序依据“先分数后等级”的原则,即对进档考生按总分进行排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当总分相同时,比较其选测科目等级高低。考生总分、选测科目等级相同时,则按省教育考试院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江苏省考生必测及技术科目需达到合格或C等及以上,综合素质评价合格及以上。选测科目不限,高职与本科分段培养项目(3+2类)等级要求为1C1D及以上,其他招生类型无等级要求。

第五章 其他

第二十一条普通高考建议考生外语语种为英语,学校的公共外语课只开设英语课程。

第二十二条学校录取的考生,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由学校寄发录取通知书。

第二十三条学校根据江苏省物价部门核准的标准(苏价费[2014]136号)按学年收取学费(币种:人民币),医学类专业6200元,海外本科直通车另收培训费4200元/年(2018江苏省“海外本科直通车”项目收费标准备案表)。

第二十四条学生公寓住宿费为每学年人民币800-1000元(苏价费【2002】369号,苏财综【2002】162号)。

第二十五条新生入校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及身体复检。经复查不合格者,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处理,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六条学校奖助体系完善,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校奖学金、新生奖学金、海外游学奖学金等奖励项目,设有国家助学金、学校助学金、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特殊困难补助等资助项目,详见学校官网。

第二十七条 学校通讯地址:江苏省盐城市解放南路283号 邮编:224005

电 话:0515—88330050;88330051;88159720;88588616;

校 址:江苏省盐城市解放南路283号邮编:224005

招生咨询QQ群: 1082699395

招生传真:0515—88576015

电子信箱:jsyyzsb@163.com

招生监督电话:0515-88159428

招生监督邮箱:jwjb8159428@126.com

学 校 网 址:www.jsmc.edu.cn

招生信息网址:http://zsjy.jsmc.edu.cn

微信公众号: 江苏医药职业学院(JSMC1941)

江苏医药职业学院招生就业(JSMCZSJY)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通过学校招生信息网向社会发布,对于各种媒体节选公布的章程内容,如理解有误,以我校公布的完整的招生章程为准。

第二十九条 我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原政策、规定即时废止;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第三十条 本章程由江苏医药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负责解释。

江苏医药职业学院

2020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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