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24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有关高考招生录取工作政策规定,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基本信息
1.学校名称:邯郸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学校代码:4113014686
3.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4.办学层次:专科
5.办学地址:
河北省武安市恩元路高教园区(主校区)
河北省大名县育才路43号(大名校区)
6.毕业证书:学生在学校规定期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由邯郸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具印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学历证书(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三条学校成立招生委员会,在学校党委、行政领导下,负责对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
第四条学校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实施招生及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五条学校总体招生计划以河北省教育厅下达的事业计划为准,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六条贯彻执行国家和各省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制定的录取政策和规定,实施阳光工程,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第七条调档比例:按国家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主管部门相关规定执行。对于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或批次,学校按平行志愿政策录取;对于顺序志愿投档的省份或批次,学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一志愿生源不足时,依次考虑其它志愿的考生。
第八条普通专业录取原则:学校执行认可各省招生委员会加分和降分政策。
1、对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自治区),志愿填报模式以“专业(专业类)+学校”为单位。执行相关省份的投档规定,按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进档考生总分相同时,依次比较语文和数学2门成绩之和、语文和数学2门中的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次高成绩,成绩高者优先录取。不符合专业(专业类)录取条件者,作退档处理,退档产生缺额进行二志愿征集,录满我院计划数为止。
2、对未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自治区),志愿填报模式以“院校”为单位。执行相关省份的投档规定,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分配,采取志愿优先原则,严格按照考生填报专业志愿按分数由高到低先后录取。即先录取专业第一志愿考生,在专业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录取专业第二志愿考生,以此类推;服从专业调剂者,将由学校根据分数调剂到相应专业;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考生录取总分相同时,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3、对于按“专业组+院校”为单位投档的省份,进档考生无法满足专业志愿时,服从则在专业组内调剂到符合录取条件的缺额专业,不服从则退档。
第九条艺术类、体育类专业录取规则:
凡报考我校艺术类、体育类专业的考生,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需要达到我省相应批次、科类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我省相关招生要求。各专业进档考生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先后录取,综合成绩相同时,按专业成绩排序;专业成绩也相同,按高考语文、数学、外语、物理或历史成绩依次排序。体育类专业综合成绩计算方法为: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0.3+(专业成绩÷专业满分)×750×0.7;艺术类专业综合成绩计算方法为: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0.5+(专业成绩÷专业满分)×750×0.5结果四舍五入保留3位小数。
第十条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三部委《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和《河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等规定执行。
患有下列疾病者,我校所有专业均不予录取
1、严重心脏病(先天性心脏病经手术治愈,或房室间隔缺损分流量少,动脉导管未闭返流血量少,经二级以上医院专科检查确定无需手术者除外)、心肌病、高血压病。
2、重症支气管扩张、哮喘,恶性肿瘤、慢性肾炎、尿毒症。
3、严重的血液、内分泌及代谢系统疾病、风湿性疾病。
4、重症或难治性癫痫或其他神经系统疾病;严重精神病未治愈、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
5、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者(肝炎病原携带者但肝功能正常者除外)。
6、结核病除下列情况外可以不予录取。
(1)原发型肺结核、浸润性肺结核已硬结稳定;结核型胸膜炎已治愈或治愈后遗有胸膜肥厚者;
(2)一切肺外结核(肾结核、骨结核、腹膜结核等等)、血行性播散型肺结核治愈后一年以上未复发,经二级以上医院(或结核病防治所)专科检查无变化者;
(3)淋巴腺结核已临床治愈无症状者。
患有以下疾病者,我校相关专业不予录取
1、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不能录取的专业:学前教育、体育教育、民族传统体育。
2、色觉异常II度(俗称色盲)不能录取的专业:学前教育、体育教育、民族传统体育、美术教育、陶瓷设计与工艺。
第十一条各专业新生入学后公共外语教学均为英语,非英语语种的考生需慎重填报。男女比例:无男女比例限制。
第十二条录取结果公布:通过省招生主管部门官网和学校官网公布录取结果。
第十三条保证新生质量:新生报到后,学校根据国家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和身心健康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一律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四条新生入学:新生凭我校颁发的录取通知书,按规定时间,带上准考证、录取通知书、考生身份证来校报到,若不能按时来校报到须向我校学生处办理请假手续,否则,按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第五章
其 他
第十五条根据国家政策和河北省教育厅、财政厅和我校有关文件规定,在校生享受如下奖助政策:
1.河北省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享受“三免一助”政策。
2.优秀学生可享受国家奖学金和学校奖学金。
3.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
4.学校积极协助贫困学生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第十六条收费标准: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和在读期间交纳学费和住宿费,学校严格执行河北省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对学生收取学费和住宿费。
1.学费标准:
各专业学费标准详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招生计划,学费待定专业的学费标准以省物价主管部门批复为准。
2.住宿费标准:严格按照省物价主管部门核定标准执行。
第十七条本章程由邯郸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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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郸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邯郸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坐落于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全国文明城市、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国家园林城市、中国成语典故之都河北省邯郸市,是经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设立的一所全日制公办市属普通高等专科学校。
学校历史悠久,红色基因深厚,办学历史可追溯至1923年成立的“直南一个革命策源地”——直隶省立第七师范学校、1946年创办的冀南地区第一所“红色师范”——武安县简易师范学校和1979 年创办的河北曲周师范学校。1999年开始培养专科层次师范生。2000至2003年,学校先后分别更名为邯郸师范专科学校武安分校、大名分校、曲周分校。2004年7月,学校分别更名为邯郸学院武安分院、大名分院、曲周分院。2020年2月在整合原邯郸学院武安分院、大名分院和曲周分院办学资源的基础上,学校升格为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校拥有百年师范教育传承历史,历经百年薪火相传,始终秉承师范教育初心,坚守师范教育主业,为社会培养了大批的幼教人才、中小学师资和管理干部,被誉为“冀南师范明珠”“教师的摇篮”“干部的熔炉”。
2020年升格以来,学校先后获得教育部“1+X”证书试点院校、河北省早期教育职教集团副理事长单位、河北省家政职业教育集团副理事长单位、京津冀学前教育联盟副理事长单位、京津冀托幼一体化产教融合共同体常务理事单位、邯郸市学前教育职教集团理事长单位、邯郸市首届“师德师风教育基地”、邯郸市第一批心理健康教育示范单位、邯郸市第二批“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邯郸市“学前教育研究基地”“社会科学普及基地”、邯郸市文明单位、邯郸市教育系统文明校园建设工作先进单位。
学校一校两区办学,主校区位于邯郸市武安市洺湖南岸高教园区,距邯郸市区20公里,南依鼓山,北临洺河,总规划占地面积1035亩,一期占地面积509亩,建筑面积18.3万平方米;大名校区位于邯郸市大名县育才路43号,占地面积140亩,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学校建有教学科研楼、艺术实训楼、演艺中心、计算机中心、图书馆、体育馆等现代化教学设施,拥有学前智慧实训室、蒙台梭利教法实训室、早教仿真婴儿实训室、亲子活动室、感统实训室、科学探究室、区角活动室、建构活动室、玩教具制作实训室、百艺工坊、木工坊、食育坊,沙盘游戏治疗室、放松体验室、团体舞动治疗室,声乐教室、电钢教室、钢琴房、奥尔夫音乐教法实训室,美术教室、手工教室、国画教室、油画教室、版画教室、雕塑教室等功能齐全、设备先进的省内一流的各类专业实训室,教学仪器设备总价值5600万元。图书馆纸质藏书64万余册,纸质期刊450余种;数字资源图书14万册,有万方数据库、万方学前教育知识库等数字资源。校外实习实训基地260个,校内专业实训基地8个,附属省级示范幼儿园1所。
学校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立足邯郸,服务河北,辐射京津,积极打造河北省中南部幼儿教师培养中心、在职幼儿教师继续教育中心、幼儿教育科学研究中心、社区早教推广服务中心。学校现有在校生7769人,生源涵盖河北、河南、湖北、安徽、山西、陕西、甘肃、贵州、四川、重庆、广西、云南12个省(市、自治区)。现有教职工451人,其中专任教师366人,博士学位教师14人,硕士学位教师162人,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教师168人,双师型教师占比50.2%,外聘知名教授学者10人。学校先后有80余名教师获评全国及省市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和师德楷模。近五年来学校获河北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一等奖1项、河北省职业教育教学成果二等奖1项、河北省统计科研优秀成果奖一等奖1项,1名教师入选河北省教育评价改革专家,1个学前教育专业教师团队获评邯郸市职业院校教师教学创新团队、1名教师获评邯郸市科普事业贡献奖、2名教师获评邯郸市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称号、2名教师入选邯郸市大中小学心理健康专家指导委员会。近三年来获批各级各类科研项目133项,其中省部级以上21项、市级项目72项;发表论文或专著94篇(部),获评国家发明专利20项,承接提质培优行动计划建设项目1项。
学校坚持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立足地方,面向全国,服务学前教育发展和地方经济社会建设,形成了学前教育为主,小学教育、艺术教育为辅,社会服务类专业为补充的专业架构体系,开设有三年制学前教育、两年制学前教育、五年制学前教育、早期教育、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小学语文教育、小学数学教育、心理健康教育、音乐教育、美术教育、体育教育、陶瓷设计与工艺、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社会体育、智慧旅游技术应用、食品营养与健康、信息安全技术应用、融媒体技术与运营、民族传统体育、会展策划与管理等20个专业,其中学前教育专业为邯郸市高等教育高水平专业。此外,学校与芬兰坦佩雷应用科学大学、罗约阿应用科学大学开展形式多样的国际交流合作。
近年来,学校生源质量稳步提高,教育教学成绩斐然。学校坚持“合格+特长”的技能培养目标,围绕夯实知识掌握、强化技能训练、规范教育实践、注重素质塑造,积极构建赛教融合人才培养模式。近三年学生参加各类专业技能大赛获得国家级和省、市级以上奖励累计70余项,2022年、2023年音乐教育专业荣获河北省技能大赛一等奖;2023年第四届全国职业院校早期教育专业保教技能竞赛团体二等奖;2023年首届“吾爱吾师杯”全国高校大学生语言文化素养与普通话大赛决赛(高职组)团体二等奖;2023年第一届全国职业院校托育职业技能竞赛(高职组),荣获一等奖(全国第二,河北唯一)。学校积极推进“1+X”证书试点工作,具有幼儿照护(中级)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社会心理服务(初级)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认定资格。学校是全国教师资格证考试考点学校,2022年学生教师资格证考试通过率达80.6%。2023年学生专升本考试录取率达43.7%。
学校依托邯郸市学前教育职教集团,协同相关职业院校、幼儿园、企业在内的40家理事单位,整合人才培养、成果转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等职业教育资源,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实现政、行、校、企、园的同频共振、成果共享、发展共赢。创办“洺湖讲坛”品牌论坛,依托“邯郸幼教之窗”,展现邯郸幼儿教育教学成果,服务地方幼儿教育。
学校聚焦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组织学生积极参加“助力冬奥 志愿行动”“三下乡”“返家乡”“调研河北”等社会实践活动,先后有7支学生志愿团队入选中国大学生志愿宣讲团、2支学生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团队受到共青团中央表彰。学校强化对学生的实践领悟和环境熏陶,用好各类红色资源,上好思政大课,设立“武安市伯延镇周恩来纪念馆”“武安市冶陶镇晋冀鲁豫革命纪念馆”“武安市太行山抗战研学基地”“直隶省立第七师范纪念馆”“河北邢台干部学院分院”“晋冀鲁豫烈士陵园”等6个思政课教学实践基地,组织开展红色研学实践教学1万人次。充分发挥大名校区“直隶省立第七师范纪念馆”河北省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河北省国防教育基地、河北省中共党史教育基地的载体作用,累计接待社会各界人士70余万人次。2023年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以《创新教育形式 将红色文化融入青春血脉》《赓续百年基因 传承红色文化》为题,先后对我校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及百年校庆盛况进行专题报道。
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邯郸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践行“四个服务”时代使命,秉持“博学、求真、尚美”校训精神,遵循“举师范旗、走应用路、创特色牌”的发展理念,加快推进转型发展、内涵发展、特色发展,提升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与国际交流合作能力,力争早日建成“特色鲜明、省内一流”的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为打造中国式现代化邯郸教育场景贡献力量。
咨询电话:0310-5586666
0310-55866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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