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章程】广州华立科技职业学院2024招生简章最新发布情况

内容摘要:
速读文章内容
本文整理了广州华立科技职业学院2024年招生简章/招生章程最新发布情况相关内容,包含广州华立科技职业学院2024年招生简章/招生章程发布时间,查询入口及广州华立科技职业学院2023历年高考报考条件,录取规则等招生报考信息,供2024届高考生查阅参考。

高校招生简章/招生章程是高校每年在进行招生工作时发布的招生规范文件,此文件详细说明了当年的招生计划、录取标准、专业设置以及学费等核心信息。对于想要报考广州华立科技职业学院的学生及其家长而言,详细查阅这份招生章程极为重要,它能够提供全面和精确的信息帮助理解该校的招生方针和具体要求。

【招生章程】广州华立科技职业学院2024招生简章最新发布情况

一、广州华立科技职业学院2024年招生简章/招生章程发布时间及查询入口:

1、发布时间:

根据历年高校招生章程/招生简章发布时间来看,广州华立科技职业学院2024年招生简章/招生章程预计在4月份左右发布。

2、查询入口:

根据历年情况来看,广州华立科技职业学院2024年招生简章/招生章程相关信息均在广州华立科技职业学院官方招生信息网发布,各位考生可进入广州华立科技职业学院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网址未加载/cszs/main.htm)进行实时信息查询。

各位高考生和家长可以通过以下步骤进行查询:

1、访问广州华立科技职业学院官方招生信息网站:[http://www.网址未加载/cszs/main.htm]

2、在首页导航栏找到“招生章程”或“招生简章”专区。

3、选择“2024年招生章程/招生简章”,即可查看详细信息。

二、重要参考:2023年广州华立科技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了解历年的招生政策和章程对考生了解学校招生趋势、做好备考规划具有重要意义。各位2024高考生可以先行查阅广州华立科技职业学院2023年招生章程作为参考。以下为广州华立科技职业学院2023年招生章程详细内容:

广州华立科技职业学院2023年夏季高考招生章程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三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四章招生计划

第五章录取规则

第六章录取体检标准

第七章新生注册和复查

第八章收费标准

第九章资助学生政策

第十章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

第十一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学校夏季高考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招生委员会有关规定,结合广州华立科技职业学院招生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招生工作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学校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三条学校名称:广州华立科技职业学院

第四条学校国标代码:13928

第五条学校地址:

广州校区:广州市增城区增江街广州华立科技园华立路7号;邮政编码:511325

云浮校区:云浮市云安区云祥大道53号;邮政编码:527324

第六条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七条办学性质:民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九条学校主管单位:广东省教育厅

第十条毕(结)业颁证:对取得我校学籍,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结)业要求者,颁发广州华立科技职业学院普通高等学校毕(结)业证书。退学学生,视具体情况发放肄业证书或开具写实性学习证明。

第三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一条学校设立由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学校教师、学生及校友代表组成的招生委员会,全面贯彻执行教育部和广东省招生委员会有关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政策,负责制定学校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专业招生计划,组织管理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学校招生办公室为学校招生委员会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招生的日常事务。招生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招生纪律和有关考试命题的规定,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第十三条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的考试招生监察小组,对招生工作全过程实施监督。在录取期间成立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和社会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

第四章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学校录取批次为专科批次。

第十五条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均以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专业目录为准。

第五章录取规则

第十六条学校遵循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严格遵守教育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招生录取政策和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综合衡量德智体美劳,择优录取。

第十七条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高考改革省份按照历史类、物理类,美术类、体育类、综合改革(不分科目)分类录取;非高考改革省份按照文科类、理科类、美术类、体育类分类录取。

第十八条在广东省报考专科层次院校及专业,计入高考总成绩的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对应的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科目须合格。具体要求以广东省当年招生录取工作文件为准。

第十九条在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学校可根据各省级招生办公室公布的平行志愿投档规则及生源情况确定招生计划微调方案和调档比例。

第二十条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最低分数线,符合学校提档要求的情况下,依据考生成绩、专业志愿,以及学校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第二十一条历史类、物理类、文科类、理科类、综合改革(不分科目)分档时,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投档规则出档后,实行“专业志愿优先”原则,根据考生填报专业志愿顺序,按考生投档总分排位情况从高到低排序录取。考生投档总分排位相同时,参考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

第二十二条美术类、体育类统考专业分档时,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投档规则出档后,在考生符合专业要求的基础上,实行“专业志愿优先”原则,根据考生所填报专业志愿顺序,按考生投档总分排位情况从高到低录取。考生投档总分相同时,按照考生排位择优录取。当考生排位相同时,参考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

第二十三条学校空中乘务、大数据技术、物联网应用技术开设校企联合培养班,只录取有专业志愿考生,具体培养模式和收费标准详见学校招生网站。招生录取时,如出现生源不均衡,进行院校专业组组内专业间计划调整,录取有关考生。

第二十四条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均未能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按考生投档总分从高到低调剂到有空额且符合相关专业要求的专业录取,采用院校专业组投档的省份在同一院校专业组内调剂录取;考生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五条学校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非英语语种考生需慎重报考。

第二十六条有关加分或照顾录取政策,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本校在高考改革省份的选科要求按照公布的选科要求执行。

第六章录取体检标准

第二十八条学校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于残障考生,若其生活能够自理,符合所报专业要求,且高考成绩达到录取标准,予以正常录取。

学校招生专业对考生身体素质的具体要求详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

第二十九条新生入学后,学校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为依据,对新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复查,对经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者,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办理,予以转专业或取消学籍。

第七章新生注册和复查

第三十条经学校夏季高考招生录取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缴交学费注册手续,逾期未注册者,作自行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第三十一条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将对学生进行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的复查。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者,将按规定取消学籍。

新生入学复查相关工作按广东省招生办相关文件要求执行。

第八章收费标准

第三十二条学校收费标准按《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取消我省民办高校和民办中职学校收费备案以及住宿费核准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16〕657号)的有关要求执行。

广州校区美术类专业学费21800元/生·学年;体育类专业学费21800元/生·学年;其他专业学费19800~22800元/生·学年;住宿费1200~7000元/生·学年;

云浮校区美术类专业学费14800元/生·学年;体育类专业学费13800~14800元/生·学年;其他专业学费13800~19800元/生·学年;住宿费1200~7000元/生·学年。

第九章资助学生政策

第三十三条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勤工助学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本校相关规定执行。

1.学校设有新生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华立职院奖学金、创新创业奖学金;

2.学校设立新生专项资助,为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提供资助;

3.学校设立董事长津贴,用于资助品学兼优且家庭困难学生;

4.学校对就读云浮校区的学生进行学费资助:云浮校区与广州校区各专业的学费差额部分由学校资助;

5.学校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实行动态管理,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等。

第十章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

第三十四条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0-82906888,020-32801002,020-32801003

传真:020-82906881

电子邮箱:hlzyzsb@sina.com

学校网址:http://www.gzhlxy.edu.cn/

招生网址:http://www.gzhlxy.edu.cn/cszs/

第三十五条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

接受纪律监督与申诉的联系部门:学校纪检室

联系人:高尧来

监督电话:020-82902208

电子邮箱:hlzyyb@163.com

第十一章附则

第三十六条本章程经学校校长办公会议讨论审查通过,适用于学校2023年夏季普通高考专科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七条本章程由广州华立科技职业学院授权广州华立科技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不一致,则以国家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为准。

注意:由于信息时效性,如有变动,请以官网最新内容为准。

以上就是“广州华立科技职业学院2024年招生章程最新发布情况”的全部内容,希望对大家能够有所帮助,同时预祝各位考生考上理想大学!

最新发布

更多

贵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4级新生第一批录取通知书即将送达!

2024年贵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录取通知书,贵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4级新生第一批录取通知书即将送达!

2024年贵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录取通知书

贵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4级新生第二批录取通知书即将送达!

2024年贵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录取通知书,贵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4级新生第二批录取通知书即将送达!

2024年贵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录取通知书

安阳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省外统招录取分数线

2024年安阳职业技术学院普通类录取分数线,安阳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省外统招录取分数线

2024年安阳职业技术学院普通类录取分数线

毕节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23年全国各省高职录取投档线

2023年毕节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普通类录取分数线,毕节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23年全国各省高职录取投档线

2023年毕节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普通类录取分数线

安阳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河南省统招录取分数线

2024年安阳职业技术学院普通类录取分数线,安阳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河南省统招录取分数线

2024年安阳职业技术学院普通类录取分数线

湖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新生报到期间校园交通管制方案

2024年湖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入学须知,湖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新生报到期间校园交通管制方案

2024年湖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入学须知

贵州电子科技职业学院2024级新生报到指南丨线上报到通道开通啦

2024年贵州电子科技职业学院入学须知,贵州电子科技职业学院2024级新生报到指南丨线上报到通道开通啦

2024年贵州电子科技职业学院入学须知

江苏旅游职业学院关于2024级新生网上自选宿舍的公告

2024年江苏旅游职业学院宿舍,江苏旅游职业学院关于2024级新生网上自选宿舍的公告

2024年江苏旅游职业学院宿舍

承德应用技术职业学院2024年学院普高投档分数线统计

2024年承德应用技术职业学院普通类录取分数线,承德应用技术职业学院2024年学院普高投档分数线统计

2024年承德应用技术职业学院普通类录取分数线

江西青年职业学院2024年新生延期报到请假条(样稿)

2024年江西青年职业学院入学须知,江西青年职业学院2024年新生延期报到请假条(样稿)

2024年江西青年职业学院入学须知
招生信息

招生信息

【CTRL+D 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