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科技大学2024年本科招生章程最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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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整理了广西科技大学2024年本科招生章程最新发布情况相关内容,包含广西科技大学2024年招生章程发布时间,查询入口及广西科技大学2023历年高考报考条件,录取规则等招生报考信息,供2024届高考生查阅参考。

高校招生章程是高校每年在进行招生工作时发布的招生规范文件,是考生在报考院校时的重要参考依据,此文件详细说明了当年的招生计划、录取标准、专业设置以及学费等核心信息。对于想要报考广西科技大学的学生及其家长而言,详细查阅这份招生章程极为重要,它能够提供全面和精确的信息帮助理解该校的招生方针和具体要求。

广西科技大学2024年本科招生章程最新

最新!广西科技大学2024年本科招生章程发布时间及查询入口:

1、发布时间:

根据历年高校招生章程发布时间来看,广西科技大学2024年招生章程预计在4月底-5月初发布。

2、查询入口:

根据历年情况来看,广西科技大学2024年招生章程相关信息均在广西科技大学官方招生信息网发布,各位考生可进入广西科技大学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gxust.edu.cn/zsw/)进行实时信息查询。

各位高考生和家长可以通过以下步骤进行查询:

1、访问广西科技大学官方招生信息网站:[http://www.gxust.edu.cn/zsw/]

2、在首页导航栏找到“招生章程”或“招生简章”专区。

3、选择“2024年招生章程”,即可查看详细信息。

汇总!2024年全国各院校高考招生章程专栏

汇总!2024年全国各院校高考招生章程专栏

为了方便各位考生及家长查询对比多所院校招生章程内容,本站特整理汇总了“2024年全国各院校高考招生章程专题”,届时本专题将对接各院校招生信息网实时发布最新招生章程信息。

参考!2023年广西科技大学招生章程

了解历年的招生政策和章程对考生了解学校招生趋势、做好备考规划具有重要意义。各位2024高考生可以先行查阅广西科技大学2023年招生章程作为参考。以下为广西科技大学2023年招生章程详细内容:

广西科技大学2023年普通本科、专科(高职)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教育部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3〕1号)及招生考试工作其他相关文件规定,结合学校招生工作的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全称为广西科技大学,院校代码为10594,英文名称为“Guangxi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注册地址为广西柳州市城中区文昌路2号,学校有文昌、柳石、柳东3个校区,白沙、箭盘2个教学点。

第三条学校为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上级主管部门是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培养硕士研究生、普通本科生、专科(高职)生、留学生和成人继续教育学生等各类人才。

第四条学校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对考生进行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五条学校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和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六条学校成立由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明确校党委书记和校长是第一责任人,分管招生工作副校长是直接责任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按照教育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工作政策规定,研究决定学校招生工作重大事项,领导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七条学校招生工作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实施普通本科、专科(高职)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八条学校的普通本科、专科(高职)招生工作在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九条按照国家的有关招生政策,根据各地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学校办学条件、毕业生就业情况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生源情况,科学、合理地编制招生来源计划。2023年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数据为准。

第十条原则上按已公布的招生计划执行录取。当录取过程中出现专业之间线上生源差距较大情况时,在总计划不变的前提下,适当调整相应专业招生计划数,减少线上生源不足的专业招生计划,相应增加生源充足的专业招生计划。

第四章录取

第十一条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教育厅的领导下,在各省(市、区)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工作原则。

第十二条在录取过程中,我校执行教育部和各招生省(市、区)有关加分投档和降低分数要求投档的规定。

第十三条对于进档考生(艺术类专业除外),根据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从高位次到低位次,依照其专业志愿顺序安排专业,不设置专业级差。按顺序志愿投档的专业,优先录取第一志愿填报我校的线上进档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按平行志愿投档的专业,在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原则上对该专业进行志愿征集,志愿征集办法按各省文件要求执行。实行“专业志愿清”录取规则的省份,按所在省份公布的规则执行。

第十四条对进档考生,如果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均无法满足,对服从专业调剂者,按高分到低分调剂到尚有缺额的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第十五条艺术、体育类专业录取办法

产品设计、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视觉传达设计专业:对进档考生,按专业分60%和高考文化成绩(含照顾加分)40%的合计总分为综合成绩,以综合成绩排序,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同等条件下文化分优先(文化分相同,则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成绩)。

音乐学专业:招收音乐表演、舞蹈类考生,其中音乐表演类中器乐表演只招收钢琴类考生。对进档考生,以专业成绩排序,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同等条件下文化分优先(文化分相同,则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成绩)。

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对进档考生,以高考文化成绩(含照顾加分)排序,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第十六条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专业录取办法

软件工程本科项目与澳大利亚南十字星大学合作办学,机械工程本科项目与英国爱丁堡龙比亚大学合作办学。实行“4+0”模式进行培养,即大学四年全部在广西科技大学学习,不用出国,学费为40000元(人民币)/年。本项目列入经中国教育部批准的当年我校普通本科招生计划统一招生,按照生源所在省(市、区)录取批次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只录取填报有专业志愿考生。

第十七条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项目录取办法

按照以设区市为单位“生源地分数”优先的原则,根据招生政策和定向招生计划,将户籍在同一设区市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结合考生所填定向就业县(市、区)志愿择优录取,若考生所填定向就业县(市、区)志愿已录满或与其户籍地不在同一设区市的,服从调剂的考生可调剂至与其户籍在同一设区市内仍有缺额的定向就业县(市、区),不服从调剂的考生或其户籍所在设区市已无缺额的,做退档处理。

第十八条英语、汉语国际教育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英语专业要求考生取得英语口试成绩。除英语专业外,其他所有专业学生入学后的外语学习,学校只提供英语语种教学,请非英语语种的考生谨慎填报;我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外方合作院校均为英语国家院校,非英语语种的考生填报志愿时应慎重。

第十九条产品设计、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视觉传达设计、工业设计、建筑学专业的学习需具有一定的美术基础,不招收色盲考生。建筑学专业新生入学后学校组织进行美术基础测试,成绩达不到要求且新生入学资格复查符合在校学习者可按学校转专业文件规定及程序转入其他专业学习。

第二十条学校调档比例执行各省(市、区)的相关规定,顺序志愿投档批次的比例控制在120%以内,平行志愿投档批次的比例控制在105%以内。

第二十一条依照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其他相关政策规定,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审查。新生入学后学校统一组织体检复查,对体检复查不合格或经查实有弄虚作假行为者,将根据有关规定做出相应处理。

第二十二条学校在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前提下,从医学人才培养和医药类专业学生就业工作的特殊要求考虑,本着对考生负责、维护考生利益的原则,对考生身体状况作如下要求:

(一)护理学(本科)、护理(高职)专业要求女生身高不低于155cm,男生身高不低于165cm。

(二)医药类及相关专业不招收色盲、色弱考生。

第二十三条符合毕业条件的毕业生,学校颁发由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由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备案的普通高等教育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十四条对参加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省份进档考生,按所在省份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公布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五条2023年学校普通本科、应用型本科专业按学分制收费,学费预收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200—15000元,按各专业学年实际修读学分结算;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按学年制收费,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0000元;专科(高职)各专业按学年制收费,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300—8500元。住宿为公寓式管理,住宿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750—1800元(视不同楼栋的审批标准而定)。以上各项收费最终以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批复的标准为准。

第二十六条学校有完善的资助政策体系。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以及校内设置的优秀学生奖学金、杰出学生奖学金、学生单项奖学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奖助学金、社会捐赠奖助学金、勤工助学津贴、特殊困难补助等项目。

第二十七条分专业招生计划、专业介绍等详细信息参见学校2023年招生简章,也可登录学校网站了解更多信息。

第二十八条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有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九条本章程适用于广西科技大学2023年全日制普通本科、专科(高职)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生效执行,由招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广西科技大学招生工作办公室

联系地址:广西柳州市城中区文昌路2号

邮政编码:545006

联系电话:0772-2687735,2686603

邮箱:gxgzsjyb@sina.com

网址:http://www.gxust.edu.cn/

注意:由于信息时效性,如有变动,请以官网最新内容为准。

以上就是“广西科技大学2024年本科招生章程最新”的全部内容,希望对大家能够有所帮助,同时预祝各位考生考上理想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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