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招生简章/招生章程是高校每年在进行招生工作时发布的招生规范文件,此文件详细说明了当年的招生计划、录取标准、专业设置以及学费等核心信息。对于想要报考河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的学生及其家长而言,详细查阅这份招生章程极为重要,它能够提供全面和精确的信息帮助理解该校的招生方针和具体要求。
1、发布时间:
根据历年高校招生章程/招生简章发布时间来看,河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招生简章/招生章程预计在4月份左右发布。
2、查询入口:
根据历年情况来看,河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招生简章/招生章程相关信息均在河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官方招生信息网发布,各位考生可进入河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hebjtxy.cn/zsxxw/)进行实时信息查询。
各位高考生和家长可以通过以下步骤进行查询:
1、访问河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官方招生信息网站:[https://www.hebjtxy.cn/zsxxw/]
2、在首页导航栏找到“招生章程”或“招生简章”专区。
3、选择“2024年招生章程/招生简章”,即可查看详细信息。
了解历年的招生政策和章程对考生了解学校招生趋势、做好备考规划具有重要意义。各位2024高考生可以先行查阅河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招生章程作为参考。以下为河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招生章程详细内容:
河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普通高等职业教育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确保河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以下简称“学院”)招生工作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一条学院概况
学院全称:河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学院代码:13071(国标码)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学院地址:石家庄市高新区槐安东路339号(主校区)
西 校 区:石家庄市桥西区友谊南大街258号
航海分院:天津市河西区黑牛城道纪庄子南里2号
学校始建于1956年,历经交通部石家庄公路工程学校、河北交通学院和河北交通学校等六次变迁,2002年改制现名,隶属河北省教育厅,是一所具有鲜明交通特色的国家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全国五一劳动奖状获奖单位、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全国党建工作标杆院系单位、国家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单位、全国职业院校数字校园建设样板校、国家级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立项建设单位、教育部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国家职业教育示范性虚拟仿真实训基地培育单位、国家专业教学资源库建设牵头单位、河北省“双高”专业群建设单位。
学院设路桥工程系、物流管理系、汽车工程系、电气与信息工程系、经济管理系、轨道交通系和航海分院,招生专业48个,全日制在校生大学生15000余人。专任教师600余人,教授、副教授251人,博士35人,硕士352人,博士工作室27个,科研技术服务团队8个,拥有全国模范教师、全国师德楷模、教学名师、黄炎培职业教育杰出教师、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省级教学名师及“三三三人才工程”二、三次人选等52人。近年来,荣获国家教学能力大赛二等奖4项、河北省科学技术进步奖10项、中国公路学会等国家级协会科学技术进步奖4项,获河北省社会科学成果奖2项,获得国家专利授权、软件著作权等298项。
学院主动适应“京津冀协同发展”、“雄安新区”和交通强国建设需求,坚持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与中建路桥集团有限公司、中铁十七局、石家庄轨道交通有限公司和中外运等头部企业深度合作,人才培养成效显著。学生初次就业率均稳定在 97% 以上,用人单位满意度在 95% 以上,进入国企、央企、大型股份制企业占比 61.79%,均在同类型院校中处于领先水平。近几年,学生荣获全国职业院校学生技能大赛、“互联网 +”创新创业大赛、“挑战杯”创新创业大赛、世界机器人大赛等国家级奖项58项、省级奖项 230余项。
第二条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概况
河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与莫斯科汽车公路国立技术大学合作举办“道路与桥梁工程技术、现代物流管理、新能源汽车技术”三个专业高等专科教育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教学引进俄罗斯教材、课程标准、教学课件、教学案例等教学资料,国内学习3年,完成人才培养方案所规定的课程,成绩合格后,可获得河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专科毕业证书和莫斯科汽车公路国立技术大学学业证明,之后可赴俄罗斯继续获取莫斯科汽车公路国立技术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三条学院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贯彻落实国家招生政策,执行学院党委有关招生工作的决议,全面领导和部署学院招生录取工作,审议、决策学院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四条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由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接受各省(区、市)招办统一组织指导和监督。
第五条招生就业处作为学院组织和实施录取工作的职能部门,具体组织实施招生录取工作。
第六条学院纪检监察处监督招生录取工作全过程。
第三章 计划与录取
第七条对接区域产业发展需求,结合学院发展定位、办学特色和资源建设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区、市)往年生源供给和专业协调发展需要,科学制定各省、分批、分专业(类)招生计划,报上级主管教育部门审批后,由各省招办向社会统一公布。
第八条学院按照上级教育主管部门要求向社会公布学院分类招生考试计划和普通高考招生计划。
第九条学院按照各省(区、市)普通高校录取工作的通知要求确定调档比例,通过网络平台远程录取符合条件的考生。录取期间计划调整统一在教育部来源计划网上进行。
第十条录取条件
1.考生按照各省(区、市)高考招生要求,统一参加全国高考并填报志愿,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份专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先报志愿后定控制线的省份按各省政策执行)。
2.思想政治品德符合教育部普通高校招生规定。
3.体检标准依照教育部联合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冀教考院[2022]16号)等文件执行。
4.航海技术、轮机工程技术专业在专科提前批录取。航海技术专业要求男生身高不低于162cm,女生不低于158cm;轮机工程技术专业要求男生身高不低于155cm,女生不低于150cm。该批次专业要求考生双眼矫正视力均不低于4.8,辨色力完全正常。
5.空中乘务专业要求男生身高在172-185cm之间,女生在163-175cm之间。
6.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专业为石家庄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定向培养,开办石家庄地铁订单班,只招有专业志愿的考生。要求身心健康无缺陷,五官端正无斜视、无口吃。男生身高不低于170cm,女生身高不低于162cm,无纹身。双眼矫正视力均不低于4.8,辨色力完全正常,不招色盲色弱。具体可详询学校。
7.铁道供电技术、城市轨道交通车辆应用技术、城市轨道交通通信信号技术专业不招色盲。
8.数字媒体艺术设计专业在专科提前批录取,要求参加河北省美术统考,文化和专业成绩均达到专科院校美术类招生要求,不招色盲。
9.所有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高考体检,对于隐瞒“既往病史”或入学复查与高考体检有出入而不符合要求的考生,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十一条录取规则
1.学院录取以各省(区、市)招生政策为依据,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投档总成绩为主要依据,参考综合素质评价,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2.实行“专业(类)+学校”填报模式的进档考生,体检要求符合录取条件者,全部按填报专业(类)录取,不符合录取条件者退档,退档产生缺额采取征集志愿的方式录取。
3.实行以“学校”为投档单位的进档考生,学院采取“分数优先”原则,先按投档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同分依次比对语文、数学、外语、物理(或历史)单科成绩。再逐一检索专业志愿顺序,直到分配完所有考生的专业志愿。最后将无法满足专业志愿但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录到尚有缺额且符合条件的专业,不服从则作退档处理。退档产生缺额采取征集志愿的方式录取。
4.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代号与普通专业招生代号分开编列,只录取有专业志愿的考生。
5.对于我省专科提前批“艺术—美术类”的进档考生,学院采取“分数优先”的原则,按照综合成绩择优录取,综合成绩相同依次比对文化总成绩、语文成绩、数学成绩、外语成绩。
6.学院认可各省(区、市)对考生的加分优惠政策。
7.不限制外语语种,中外合作专业外语教学科目为俄语,其他专业外语教学科目均为英语。
8.不限制男女比例,但不建议女生填报航海技术、轮机工程技术专业。
9.学院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除“道路与桥梁工程技术”专业只招物理科目组考生外,其他专业不作要求。
10.按类招生专业,第二学期分专业教学,学生在第一学期末自愿选择所在类内的专业。
第四章附则
第十二条学院收费标准以河北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教育厅联合制定的费用标准执行。普通类专业学费5000元/学年,艺术专业6500元/学年,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费13000元/学年。住宿费500元/学年。
第十三条新生开学20天内无故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三个月内完成所有新生入学资格和身体条件复查工作,对弄虚作假、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取消入学资格,上报主管部门。
第十四条学院对品学兼优学生实行国家、学院奖学金制度,国家奖学金获得者每生每年8000元,学院奖学金分别为1000元、600元、400元、200元;家庭困难学生且品学兼优实行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每人每年5000元,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实行国家助学金制度,国家助学金分为4400元、3300元、2200元三档,为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行三免一助政策。
学院按国家有关规定设国家助学贷款、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并为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帮助学生解决因家庭经济困难带来的不便,满足其求学愿望。
第十五条学生三年学业期满,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的,由学院颁发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的普通高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十六条本章程公布后,如遇上级主管部门政策调整,学院将制定相应录取政策,并另行公布。
第十七条本章程由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招生咨询电话:0311-8583577785835666
招生咨询QQ群:11631673
微信公众号:hbjtzsjyc(河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 )
招生网址:https://www.hejtxy.edu.cn/zsxxw
监督电话:0311-85835027(学院纪检监察处)
注意:由于信息时效性,如有变动,请以官网最新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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