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汉口学院官网显示,2024年汉口学院招生章程已于近日发布。院校招生章程通常包含院校该年度报考要求、招生政策、录取规则等重要信息,各位考生在报考院校之前,一定要仔细了解阅读相关招生章程内容。
>>>2024年汉口学院招生章程公布
以下是2024年汉口学院招生章程详细内容,各位考生可以查阅参考: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为更好地贯彻教育部“依法治招”的要求,规范学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以下简称招生工作),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汉口学院创建于2000年,2011年4月由华中师范大学汉口分校转设更名为汉口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的本科层次的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面向全国招生,学校主管部门:湖北省教育厅。湖北招生代码C206,外省招生代码依照各省文件公布为准。
第三条 颁发证书: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汉口学院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第四条 我校本专科招生的主要类别为:普通高考(含艺术)、中职技能高考等。
第五条 我校招生工作将全面贯彻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考生德、智、体、美、劳,择优录取,并接受纪委、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 学校招生委员会是我校各类学生招生工作的最高组织机构,负责贯彻落实教育部和各省(市、区)关于高校各类学生招生的法规、政策及会议精神;研究讨论、部署学校年度各类招生计划和招生考试工作方案;审核学校各类学生招生管理制度;指导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开展工作;检查督促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计划执行与工作落实情况。下设的汉口学院招生办公室为我校招生工作日常议事机构。在学校招生委员会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国家教育部和各省教育厅招生工作有关政策、规定的贯彻执行和学校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七条 学校根据总体规划、办学条件、学科设置、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制定每年度面向全国各省(市、区)的分专业招生计划。并按照教育部核准下达的具体招生专业、招生人数面向社会公布。选考科目和各专业相关报考要求,由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向社会发布。
第八条 学校调阅考生电子档案的比例按生源所在省(市、区)有关规定执行。预留计划根据各省(市、区)招生报考实际情况,经招生委员会讨论批准后进行调剂。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九条 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劳,择优录取。
第十条 学校按录取省份执行所在省(市、区)录取政策。主要分为顺序志愿投档和平行志愿投档两种。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学校可接收服从专业调剂的非第一志愿考生。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将征集志愿。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的计划将征集志愿。征集志愿仍不足则将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生源质量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计划。
第十一条 学校按照进档考生的实际投档成绩和专业志愿,安排考生录取专业,不设专业级差,充分尊重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专业分配实行“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的原则。考生所填报专业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在考生所在省(市、区)所在科类投放的所有专业计划范围内进行调剂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如出现考生投档分数与所填报专业志愿顺序相同时,按各省市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专业录取,如无明确规定,优先录取专业相关科目(历史/文史依次为语文、数学、外语;物理/理工依次为数学、语文、外语)分数较高的考生。
第十二条 新高考改革省份考生填报专业志愿须符合所填报专业志愿的高考选考科目要求,志愿规则遵循生源属地化原则,执行所在省(市、区)的相关政策。
第十三条 对高考录取有特殊规定的省(市、区),其录取原则执行所在省(市、区)的相关政策。
第十四条 艺术类专业的录取规则:我校认可考生所在省(市、区)艺术类相关专业统一考试成绩,录取规则按照所在省(市、区)艺术类招生录取的有关政策执行。如生源所在省(市、区)无明确规定,在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双过线的前提下,按“文化成绩×50%+专业成绩×50%,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十五条 学校所有专业均不设男女比例限定。录取时,往届生与应届生、男生与女生平等对待。
第十六条 我校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类考生,其他专业语种不限,但考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
第十七条 录取新生的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十八条 学校采取网上录取方式,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从事招生活动。
第五章 新生入学及收费标准
第十九条 已录取的考生按录取通知书规定时间入学。无故不能按期报到者,视其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条 应征入伍新生需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和保留学籍手续。
第二十一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进行资格审查。对入学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新生,学校将视情况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二条 收费项目和标准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确定,按照学校官网公示的结果执行。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 汉口学院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
武汉校区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文化大道299号
京山校区地址:湖北省荆门市京山市京山大道特1号
联系电话:027—59410037 59410038 59410039
59410087 59410088 59410089 59410228
网 址:http://www.hkxy.edu.cn/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学校以前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与本章程不一致时,以本章程为准。
>>>拓展阅读:高校招生章程怎么看?
查看高校招生章程,重点关注招生政策、专业设置、选拔标准、录取规则等。了解学校的招生计划、选考科目、综合素质评价要求等,以便判断自身条件是否符合报考要求。同时,注意学校是否有特殊招生项目或政策,如强基计划、综合评价等。通过仔细阅读章程,为报考做好准备。
>>>相关专题推荐:
1.【招生章程】2024年全国各院校招生章程发布汇总专题
2.【招生计划】2024年全国各院校招生计划发布汇总专题
3.【院校招考】2024年全国高校招生报考信息汇总
2024年贵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录取通知书,贵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4级新生第一批录取通知书即将送达!
2024年贵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录取通知书,贵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4级新生第二批录取通知书即将送达!
2024年安阳职业技术学院普通类录取分数线,安阳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省外统招录取分数线
2023年毕节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普通类录取分数线,毕节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23年全国各省高职录取投档线
2024年安阳职业技术学院普通类录取分数线,安阳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河南省统招录取分数线
2024年湖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入学须知,湖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新生报到期间校园交通管制方案
2024年贵州电子科技职业学院入学须知,贵州电子科技职业学院2024级新生报到指南丨线上报到通道开通啦
2024年江苏旅游职业学院宿舍,江苏旅游职业学院关于2024级新生网上自选宿舍的公告
2024年承德应用技术职业学院普通类录取分数线,承德应用技术职业学院2024年学院普高投档分数线统计
2024年江西青年职业学院入学须知,江西青年职业学院2024年新生延期报到请假条(样稿)
综合2024/7/29
综合2024/7/18
综合2024/7/18
综合2024/7/18
综合2024/7/16
综合2024/7/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