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发布-2024年湖南工学院招生章程解读

内容摘要:
速读文章内容
2024年湖南工学院招生章程发布,本文将为各位考生整理2024年湖南工学院招生章程详解,有需要的考生可以查阅参考。

根据湖南工学院官网显示,2024年湖南工学院招生章程已于近日发布。院校招生章程通常包含院校该年度报考要求、招生政策、录取规则等重要信息,各位考生在报考院校之前,一定要仔细了解阅读相关招生章程内容。

湖南工学院2024年招生章程

>>>2024年湖南工学院招生章程公布

以下是2024年湖南工学院招生章程详细内容,各位考生可以查阅参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我院本科生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院全称:湖南工学院;英文译名:Hunan Institute of Technology;部标代码:11528;学院地址:湖南省衡阳市珠晖区衡花路18号。

第三条 湖南工学院是一所经教育部批准的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招生专业以工为主,工、理、管、经、文、艺等多学科协调发展。

第四条 学历学位证书:对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湖南工学院普通本科学历证书;符合学院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五条 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有关省(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的招生工作政策,研究制定学院招生政策、制度和规定等,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六条 学院招生办公室执行学院制定的有关招生制度、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招生录取,做好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和上报招生有关数据,做好招生工作总结及其他日常事务性工作。

第七条 学院纪检监察处负责监督招生政策、法规、制度的贯彻落实,实行全程监督,规范招生行为;负责做好招生录取的信访、投诉接待及处理,维护学院良好形象和社会公共利益。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八条 学院根据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结合自身办学条件、毕业生就业情况等,确定当年度招生规模。经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院务会审定后,上报主管部门审批。

第九条 学院招生办公室根据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招生计划和学院审定的分专业计划,制定学院分省分专业生源计划,经学院批准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备案。

第十条 学院根据教育部规定,将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的1%作为预留计划,主要用于各省生源质量调控及解决同分数考生的录取等问题。

第十一条 具体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市、区)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学院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执行国家教育部和各省(市、区)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政策、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以考生填报的志愿和高考成绩为主要录取依据,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第十三条 学院根据各省(市、区)确定调阅考生档案。根据教育部规定,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控制在招生计划数的120%以内。

第十四条 专业志愿不设分数级差,录取以分数优先为原则。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可调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调剂者,原则上作退档处理。

第十五条 对政策加分考生的录取,按照教育部规定的实行属地化管理的原则,执行考生所在省(市、区)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加分政策和录取规定。专业录取以投档成绩为准,凡投档成绩未包含的政策加分不作为专业录取依据。

第十六条 在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按各省(市、区)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录取。对没有确定同分排序规则的省(市、区),则依次按语文数学两门成绩之和、语文数学两门中的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文综或理综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

第十七条 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获得省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等荣誉称号的考生。

第十八条 内蒙古自治区考生的录取,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原则。实行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的省(市、区),执行相关规定。

第十九条 外语类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其它专业不限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学院以英语作为基础外语安排教学。

第二十条 产品设计专业录取原则:认可各省(市、区)艺术统考(联考)成绩,按照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如需学校确定投档规则,则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成绩×30%+专业统考成绩×70%);投档成绩相同时,依次按专业、文化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第二十一条 各专业录取考生的男女比例原则上不限制。

第二十二条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依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等文件,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标准的,按相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三条 新生入学后,学院统一组织实施新生复查。对于复查不合格的新生,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收费标准:学院各专业收费执行政府物价主管部门的审批标准,详见随我院录取通知书寄发的新生收费标准。

第二十五条 学院鼓励优秀学生在学习主修专业课程的同时,按规定申请修读其他专业的课程和申请获得辅修证书、双学位。

第二十六条 学生奖贷助学金政策、勤工助学等信息详见学院学生工作部网站。

第二十七条 联系方式:

地    址:湖南省衡阳市珠晖区衡花路18号湖南工学院教学大楼916、917招生咨询服务办公室

邮政编码:421002

学院官网:http://www.hnit.edu.cn/

招生网站:http://zs.hnit.edu.cn/

招办邮箱: hngxyzsb@hnit.edu.cn

咨询电话:0734-3452028

监督投诉:0734-3452057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学院以往有关招生工作文件规定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以本章程为准。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由湖南工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拓展阅读:高校招生章程怎么看?

查看高校招生章程,重点关注招生政策、专业设置、选拔标准、录取规则等。了解学校的招生计划、选考科目、综合素质评价要求等,以便判断自身条件是否符合报考要求。同时,注意学校是否有特殊招生项目或政策,如强基计划、综合评价等。通过仔细阅读章程,为报考做好准备。

>>>相关专题推荐:

1.【招生章程】2024年全国各院校招生章程发布汇总专题

2.【招生计划】2024年全国各院校招生计划发布汇总专题

3.【院校招考】2024年全国高校招生报考信息汇总

最新发布

更多

北京经贸职业学院2024年山西省高考统招录取通知书邮寄情况的通知

2024年北京经贸职业学院录取通知书,北京经贸职业学院2024年山西省高考统招录取通知书邮寄情况的通知

2024年北京经贸职业学院录取通知书

山西工程职业学院2024年高考招生录取分数线——云南省

2024年山西工程职业学院普通类录取分数线,山西工程职业学院2024年高考招生录取分数线——云南省

2024年山西工程职业学院普通类录取分数线

伊春职业学院2024年山西省录取通知书EMS快递单号

2024年伊春职业学院录取通知书,伊春职业学院2024年山西省录取通知书EMS快递单号

2024年伊春职业学院录取通知书

长春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山西省军士通知书已发出,邮单号开通查询

2024年长春职业技术学院录取通知书,长春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山西省军士通知书已发出,邮单号开通查询

2024年长春职业技术学院录取通知书

【录取查询】沈阳医学院2024年在山西省专科录取结果可查询,附录取查询方式

2024年沈阳医学院录取查询,【录取查询】沈阳医学院2024年在山西省专科录取结果可查询,附录取查询方式

2024年沈阳医学院录取查询

常州大学怀德学院2024年新生录取通知书已全部寄出

2024年常州大学怀德学院录取通知书,常州大学怀德学院2024年新生录取通知书已全部寄出

2024年常州大学怀德学院录取通知书

扬州市职业大学2024级新同学入学须知

2024年扬州市职业大学入学须知,扬州市职业大学2024级新同学入学须知

2024年扬州市职业大学入学须知

山东工业职业学院2024年招生工作完成

2024年山东工业职业学院录取查询,山东工业职业学院2024年招生工作完成

2024年山东工业职业学院录取查询

福州外语外贸学院2024新生数据大揭秘

2024年福州外语外贸学院新生大数据,福州外语外贸学院2024新生数据大揭秘

2024年福州外语外贸学院新生大数据

大连科技学院2024年山西专科录取公告

2024年大连科技学院录取查询,大连科技学院2024年山西专科录取公告

2024年大连科技学院录取查询
招生简章

招生简章

【CTRL+D 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