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高速铁路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单独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及教育部有关规定,依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湖南省2024年高职(高专)院校单独招生工作的通知》(湘教发〔2023〕49号)有关要求,结合学院单独招生工作(以下简称单招)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湖南高速铁路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地点:湖南省衡阳市珠晖区三环东路南9号
主管部门:衡阳市人民政府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湖南省院校代号:4760
办学类型:公办
第三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湖南高速铁路职业技术学院。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
第四条 学院单招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坚决执行招生政策规定和纪律要求,严格实施考试招生“阳光工程”。
第五条 学院简介:湖南高速铁路职业技术学院前身为衡阳铁路工程学校,1951年由铁道部创办。学院占地面积850余亩,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4000余人。设有7个二级学院,34个专科专业和1个本科专业,拥有省高水平专业群3个、省级一流专业群3个,服务“三高四新”战略高水平专业群1个。是湖南省“楚怡”高水平高职学校、省卓越高职院校、省文明标兵校园。毕业生主要面向国铁集团、地铁公司、中国中铁、中国铁建等企业高质量就业,近三年毕业生就业率均达96%以上,连续两次获评湖南省就业创业“一把手工程”优秀单位。办学73年来,为中国铁路培养了近10万“铁军”,被誉为中国铁路的黄埔军校、站段长的摇篮。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 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决定本院单招规模确定、政策制订等重大事项,学院招生就业指导处负责单招组织实施的日常工作,学院教务处负责单招的考试组织工作。
第七条 学院纪委负责全程监督检查单招工作。
第三章 单招报考
第八条 符合我省2024年普通高考(含对口招生考试)报名条件并已参加高考报名的人员均可报名。对于符合报名条件尚未参加高考报名、且有意愿报考单招的人员,须于2024年2月20日-22日到户籍所在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名点办理补报名手续。
第九条 全省单招统一报考和填报志愿时间为2024年2月27日-3月5日,实行网上报考和填报志愿。单招报考设第一志愿和第二志愿,考生可选择1-2所院校在指定网上平台进行报考。
在此期间,考生可登录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生综合信息平台(以下简称“考生综合信息平台”)(网址:https://ks.hneao.cn)或“潇湘高考”APP(通过苹果应用商店、腾讯应用宝、华为应用商店、小米应用商店或“考生综合信息平台”首页下载APP)填报报考志愿信息。请考生及时关注我院网站(https://www.网址未加载/)公布的有关信息。
信息查询流程如下:1.登陆学院网站;2.点击屏幕上方“招生就业”栏目;3.点击“招生信息网”;4.见屏幕右下方“单招专栏”公告。
第十条 填报专业要求。我院实行专业组志愿,A类、B类考生在填报我院志愿时,需选择1个专业组中的2个专业,并确定是否选择专业服从调剂。C类、D类考生在填报我院志愿时,需选择1个专业组中的3个专业,并确定是否选择专业服从调剂。跨专业组填报志愿,按志愿先后顺序,所填第二专业组专业志愿为无效志愿。
第十一条 考生身份认定。退役军人由户籍所在县(市、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进行认定。相关证明材料由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给我院审核,不能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考生只能以普通高中往届生或同等学力人员身份报考,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将依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取消高考报名资格,已录取的取消录取资格。
1.退役军人考生资格证明材料: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经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认定盖章的《湖南省2024年高职单招报名身份审核(界定)表》原件,退出现役证(转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2.体育特长类考生资格证明材料: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国家二级运动员及以上等级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比赛获奖证书、比赛秩序册、成绩册原件及复印件。
3.材料提交时间及方式。退役军人、体育特长类考生须在2024年2月27日—3月5日下午5:00前将符合上述要求的证明材料,通过现场提交方式交我院招生就业指导处招生科(学院活动中心二楼207室,联系方式:0734-2522039 2548115)。
第四章 单招计划及专业
第十二条 我院2024年单招总计划数为2500人,其中包含单列计划的退役军人20人、体育特长生30人。我院2024年单招专业共32个,分专业单招计划及学费标准如下表,各专业最终学费标准以2024年湖南省发改部门审核为准。
专业组 | 专业名称 | 专业代码 | 计划数 | 学费 (元/年) | |
专业组一 | 铁道工程技术 | 500101 | 55 | 5060 | |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技术 | 500601 | 60 | 4600 | ||
道路与桥梁工程技术 | 500201 | 60 | 4600 | ||
铁道桥梁隧道工程技术 | 500103 | 60 | 4600 | ||
高速铁路施工与维护 | 500102 | 70 | 4600 | ||
高速铁路综合维修技术 | 500109 | 50 | 4600 | ||
铁道交通运营管理 | 500112 | 145 | 5060 | ||
高速铁路客运服务 | 500113 | 65 | 4600 | ||
铁路物流管理 | 530804 | 40 | 3500 | ||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 | 500606 | 140 | 4600 | ||
铁道信号自动控制 | 500110 | 50 | 4600 | ||
城市轨道交通通信信号技术 | 500604 | 50 | 4600 | ||
铁道通信与信息化技术 | 500111 | 50 | 4600 | ||
铁道机车运用与维护 | 500105 | 90 | 7800 | ||
铁道车辆技术 | 500106 | 90 | 7800 | ||
铁道供电技术 | 500107 | 90 | 7800 | ||
动车组检修技术 | 500108 | 90 | 7800 | ||
建筑工程技术 | 440301 | 90 | 5060 | ||
给排水工程技术 | 440602 | 55 | 4600 | ||
建筑设计 | 440101 | 45 | 4600 | ||
建筑装饰工程技术 | 440102 | 55 | 4600 | ||
工程造价 | 440501 | 45 | 4600 | ||
地下与隧道工程技术 | 440305 | 60 | 4600 | ||
智能建造技术 | 440304 | 40 | 4600 | ||
机电一体化技术 | 460301 | 65 | 4600 | ||
铁道养路机械应用技术 | 500104 | 50 | 4600 | ||
机械制造及自动化 | 460104 | 65 | 4600 | ||
关务与外贸服务 | 530503 | 45 | 3500 | ||
跨境电子商务 | 530702 | 180 | 3500 | ||
专业组二 | 智能技术产业学院 | 物联网应用技术 | 510102 | 150 | 4600 |
人工智能技术应用 | 510209 | 150 | 4600 | ||
软件技术 | 510203 | 150 | 7800 | ||
单招总计划(含退役军人和体育特长类单列计划,以湖南省教育厅下达的计划为准。) | 2500 | —— | |||
备注:跨专业组填报志愿,按志愿先后顺序,所填第二专业组专业志愿为无效志愿。 |
注:1.以上专业中,专业组二为智能技术产业学院所设专业,该专业组各专业学生入校后,跨二级学院(含铁道电信学院)转专业人数控制在本专业总人数的5%以内,产业学院内部转专业人数控制在本专业总人数的5%以内。
2.根据企业招聘要求,建议考生针对自身条件慎重选择填报专业,避免影响就业。所有铁路专业(含城市轨道交通类)要求考生无色盲色弱;听力正常;无高度近视,双眼矫正视力不低于5.0;无明显的“O”型和“X”型腿。铁道工程技术、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技术、道路与桥梁工程技术、铁道桥梁隧道工程技术、高速铁路施工与维护、高速铁路综合维修技术、建筑工程技术、给排水工程技术、地下与隧道工程技术、铁道交通运营管理、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铁道信号自动控制、城市轨道交通通信信号技术、铁道通信与信息化技术、铁道机车运用与维护、铁道车辆技术、铁道供电技术、动车组检修技术、铁道养路机械应用技术等专业对应的企业岗位适宜男生。
3.用人单位对以下专业身高要求较严,考生根据自身条件慎重选择报考:高速铁路客运服务专业要求男生身高≥1.75米,女生身高≥1.65米,形象气质俱佳;铁道机车运用与维护、铁道交通运营管理、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专业要求男生身高≥1.70米,女生身高≥1.60米。
第十三条 单列计划及专业说明。根据省教育厅政策规定,单列计划纳入我院单招总计划,且均包含在各相关专业的招生计划内,未录满的计划自动转为普通类计划。
1.退役军人计划20人,考生可在上表专业范围内自行选择报考1个专业组中的3个专业,但每个专业最多录取退役军人3人。
2.体育特长生招生计划30人(报考条件见《湖南高速铁路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体育特长生单独招生方案》),考生可在上表单招专业范围内自行选择报考1个专业组中的3个专业,但每个专业最多录取体育特长生3人。具体类别及计划见下表:
序号 | 特长类别 | 招生计划 | 招生专业 |
1 | 男子足球 | 5 | 考生可在招生专业范围内选择符合自身学习能力适宜的1个专业组中的3个专业填报(跨专业组填报志愿,按志愿先后顺序,所填第二专业组专业志愿为无效志愿)。 |
2 | 男子篮球 | 4 | |
3 | 武术(限套路、散打) | 6 | |
4 | 田径 | 5 | |
5 | 羽毛球 | 2 | |
6 | 健美操 | 4 | |
7 | 跆拳道 | 2 | |
8 | 柔道 | 2 | |
合计 | 30 |
第十四条 学院在考试结束后,以实际参考人数为基数,按比例确定各专业不同类别考生的计划数。学院各专业各类别计划确定并公布后,一律不调整和追加。单招未完成的计划转为统招计划使用。
第五章 单招考试
第十五条 学院将本着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按照国家教育考试相关规定,在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和监督下组织单招考试的相关工作。
第十六条 参加学院今年单招的考生分为A、B、C、D四个大类,A类为应届普通高中毕业考生(具有2023年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有效成绩)、B类为中职考生和往届普通高中考生及同等学力考生(含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有效成绩不全的应届普通高中考生)、C类为退役军人考生、D类为体育特长考生。
第十七条 按照“文化素质+职业技能”方式,分类组织考试。根据考生类别,考试按以下方式进行。
1.A类:应届普通高中毕业考生。文化素质测试成绩以学生取得的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语文、数学、外语三科有效成绩代替(语文、数学、外语三科补考成绩无效)。职业技能测试由学院组织,学院分专业组,按照人才培养需要,采取笔试方式进行,重点考察学生的职业适应性。
2.B类:中职考生和往届普通高中考生及同等学力考生。文化素质测试由学院依据《中等职业学校公共基础课课程标准》及高中教育阶段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有关内容进行命题及考试。职业技能测试由学院组织,学院分专业组,按照人才培养需要,采取笔试方式进行,重点考察学生的职业技能。
3.C类:退役军人类考生。退役军人类考生免予文化素质测试。职业技能测试由学院组织,参照上述A类考生职业技能测试方式,参加学院组织的职业技能测试,重点考察学生的综合素质和职业适应性。
4.D类:体育特长类考生。应届普通高中毕业体育特长类考生,文化素质测试成绩以学生取得的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语文、数学、外语三科有效成绩代替(语文、数学、外语三科补考成绩无效)。应届中职体育特长类考生,文化素质测试成绩采取上述B类考生的测试方式进行。职业技能测试成绩以体育专项测试成绩代替,专项测试按照《湖南高速铁路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体育特长生单独招生方案》执行。
第十八条 考生的综合成绩(总成绩)为文化素质成绩+职业技能成绩。上述A类、B类、D类考生的高职单招综合成绩满分为600分,C类考生的综合成绩满分为300分。其中,对于报考我院的A类、B类、D类考生,文化素质成绩与职业技能成绩占比为1:1,即分别各占300分。
第十九条 我院针对B类、D类考生组织的文化素质测试和A类、B类、C类考生组织的职业技能测试均采用闭卷笔试方式进行考察。
第二十条 我院将按照分类考试的原则,对不同专业组的职业技能测试分别进行命题。我院文化素质测试、职业技能测试的有关说明、考试大纲等,将在我院官网上进行公布。
第二十一条 符合以下免试条件的考生在单招考试前向学院申请。其中,职业技能特长申请免技能测试的考生,须在2024年2月27日—3月5日下午5:00前,通过现场提交方式,将相关申请材料(含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比赛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本人就读中职学校及其行政主管部门出具意见的《职业技能大赛获奖学生免试入学审核表》盖章原件一式三份)报我院招生就业指导处招生科(学生活动中心207室)。免试直接录取的考生不占用单招计划数,使用我院统招计划,在统招录取前完成录取手续办理,有关审核程序和方法由省教育考试院另行规定。
1.免试直接录取。根据教育部政策规定,中等职业教育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在世界技能组织主办的“世界技能大赛(World Skills Competition)”中获奖的中国国家代表队选手可保送至高职院校与获奖赛事相应的专业就读,在校期间获“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国职业技能大赛”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或“湖南省职业技能大赛”“湖南省职业院校技能竞赛”一等奖(金牌)的,可免试录取到我院就读。
2.职业技能特长生免技能测试。在校学习期间获“湖南省职业技能大赛”“湖南省职业院校技能竞赛”二等奖(银牌)、三等奖(铜牌)的中职应届毕业生,报考获奖赛项对口专业可免予职业技能测试。其中获得二等奖(银牌)的学生可按技能测试成绩满分计入综合成绩;获得三等奖(铜牌)的学生可按技能测试成绩满分的80%计入综合成绩,也可选择参加学院组织的技能测试取得测试成绩,取两项成绩的较高分数计入综合成绩。
3.免试考生的录取专业与其获奖赛项对应(考生如需跨专业报考,则不能享受免试政策)。免试考生作为B类考生进行录取。
第二十二条 学院按第一志愿、第二志愿分别组织单招考试。第一志愿考试时间为2024年3月16日—17日。若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未完成单招计划,我院将组织第二志愿考试,参考对象为第二志愿报考我院且未被第一志愿学校录取考生,时间为2024年4月13日—14日。各科目的具体考试时间及地点将在我院官网上另行公布。
第二十三条 根据发改部门统一规定,高职单招的报考费为80元/生。报考我院第一志愿的考生缴费时间为3月10日—12日,请考生微信扫“湖南高速铁路职业技术学院”公众号二维码缴费,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不得参加我院单招考试及录取。缴费成功的考生于3月14日—15日在学院招生信息网自行打印准考证。第二志愿考生缴费及准考证打印时间学院另行公布。缴费咨询电话:0734-2548948,打印准考证咨询电话:0734-2548115,2522039。缴费及准考证打印流程见学院招生信息网(http://58.20.171.67:8164/Home/Esinfonew)。
第二十四条 我院单招考试在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下,参照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进行组织。在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筹下,教务处、体育部等部门共同组织考务工作。具体由教务处牵头组织命题,并负责其保密工作;教务处负责按国考要求制定具体的组考方案,根据报考人数合理安排考场并组织有序考试;教务处组织相关专家参照湖南省普通高考评卷及登分工作有关要求,制定科学合理的评判标准,加大信息公开及结果公示力度,确保考试评判工作公正、透明。
第六章 单招录取
第二十五条 应届普通高中毕业考生(A类考生)、中职考生和往届普通高中考生及同等学力考生(B类考生)的类别确定及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的认定以省教育考试院提供的数据为依据。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有效成绩不全的应届普通高中毕业考生必须按照中职考生和往届普通高中考生及同等学力考生的要求参加文化素质测试及录取。
第二十六条 单招录取首先对报考单列计划的考生(C类、D类)进行录取,单列计划只录取第一志愿报考的考生,如有剩余单列计划则转为普通类计划录取A类、B类考生。
第二十七条 普通类考生分类别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实际参考的考生人数为基数,按专业计划数除以该专业参考总人数再乘以各类别参考人数的计算公式列出各专业A类考生(具有2023年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有效成绩)、B类考生(含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有效成绩不全的应届普通高中考生)的实际录取计划数。例如,某专业招生计划共100人,单列计划已录取5人,剩余计划95人录取A类、B类学生,如A类考生、B类考生一志愿实际参考的人数分别为150、50人,根据同比例公式计算可得A类、B类考生的计划数为71、24人。A类考生计划数计算公式:95/(150+50)×150。各类别各专业计划确定后,录取过程中不再调整和追加。
第二十八条 单招录取工作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进行。各类别录取时,按照志愿优先的方式进行。各类别按照以下顺序进行录取。
1.退役军人考生。实行“专业清”的录取规则,根据考生报考的专业志愿先后顺序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录完为止。为避免个别专业扎堆报考,造成后续普通类考生计划不足,每个专业录取退役军人考生的人数不超过3人。
2.体育特长生。实行“专业清”的录取规则,根据考生报考的专业志愿先后顺序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录满为止。为避免个别专业扎堆报考,造成后续普通类考生计划不足,每个专业录取体育特长考生的人数不超过3人。
3.普通类考生。根据各专业分类别招生计划数,依据考生所填报专业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录满为止。A、B类考生中若第一专业志愿生源不足,则录取第二专业志愿考生,若还不能满足计划,则对该专业所对应专业组内达到录取合格线但未被录取的所有服从志愿调剂的考生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调剂录取。
第二十九条 对于末位同分的考生,依据以下排序原则进行录取。同分排序规则为:A类考生按职业技能测试、文化素质测试(语文、数学、外语)的成绩顺序依次排列,B类考生按职业技能测试、文化素质测试(语文、数学、外语)的成绩依次排列;C类考生按职业技能测试中综合素质测试、职业适应性测试的成绩依次排列;D类考生按职业技能测试(体育专项测试)、文化素质测试(语文、数学、外语)的成绩依次排列。
第三十条 为保障生源质量,我院提前确定录取合格标准,未合格的不予录取。合格标准是:A类、B类、C类、D类根据招生计划人数的1.2倍划定合格分数线。
第三十一条 我院将通过官网(http://www.网址未加载)发布单招拟录取名单,拟录取考生需在我院规定时间内办理相关录取确认手续。
第三十二条 单招录取的学生不得参加本年度统一高考和普通高校对口招生考试。单招录取的学生不得转学,特殊情况需转专业的,按照本年度《湖南高速铁路职业技术学院转专业实施办法》规定,在本院本年度单招专业范围内转换。
第三十三条 单招第一志愿录取结束后,如有剩余专业计划,我院将向社会公布有缺额的专业及计划数,并组织第二志愿报考我院且未被第一志愿录取考生举行考试。第二志愿考试要求及录取规则等与第一志愿的相关规则一致。
第七章 监督管理
第三十四条 单招考试及录取结束后,学院按照要求及时将考试结果及拟录取考生情况在学院官网公示。
第三十五条 单招期间,确保规范有序、公平公正,在学院纪委全程监督检查下进行单招考试、录取等工作。
第三十六条 学院单招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政策规定和纪律要求,没有举办所谓的考前“辅导班”“培训班”,没有与任何社会机构及人员进行单招合作。凡是有社会机构和个人宣传与我院有合作、可以通过“内部指标”方式确保考生录取的,考生可第一时间向教育主管部门反映,遭受相关损失的可向公安机关反映。
第三十七条 我院将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和招生纪律,对于在单招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36号)所确定的程序和规定进行处理。欢迎考生、家长及社会对我院单招工作进行监督,我院的投诉举报电话为0734-2524350。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八条 学院对新生入学设有“绿色通道”。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可持乡(镇)以上人民政府证明向学院学生工作处申请办理学费缓交手续,并可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或奖助学金。
1.国家奖学金标准:8000元/人/年。
2.国家励志奖学金标准:5000元/人/年。
3.国家助学金标准:一等4400元/人/年,二等3300元/人/年,三等2200元/人/年。
4.学院奖学金标准:特等2000元/人/年,一等1000元/人/年,二等400元/人/年,三等300元/人/年。
5.助学贷款按国家有关政策执行。
第三十九条 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四十条 录取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均采用考生报考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或对口招生考试时所采集的信息,学生对提供的信息真实性负责。
第四十一条 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学院按照招生政策规定对新生报名资格、身心状况、录取手续及程序、录取资格、优惠资格及相关证明材料等进行复查复核。对复查复核发现的问题,学院将集中研究处理,凡属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入学资格。对于弄虚作假情节严重或涉嫌冒名顶替上大学的,移送相关部门调查处理。
第四十二条 本章程通过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和学院官网向社会发布,对于各种媒体节选公布的章程内容,切不要误读,以学院公布的完整单独招生章程为准。
第四十三条 学院招生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湖南省衡阳市珠晖区三环东路南9号湖南高速铁路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指导处招生科
邮政编码:421002
招生咨询电话:0734-2548115,2522039
招生咨询邮箱:gtxyzsb2019@sina.com
招生信息发布网址:http://58.20.171.67:8164/Home/Esinfonew
监督投诉电话:0734-2524350
第四十四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院2024年湖南省单独招生。其解释权属于湖南高速铁路职业技术学院。如遇教育部、湖南省教育厅相关招生政策调整,以公布的最新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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