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高职院校分类考试工作的通知》和《江西省深化普通高考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精神,进一步拓宽人才选拔渠道,招收更多具有一定专业基础的学生进入高职阶段学习,根据《关于做好江西省2024年高等职业教育单独招生工作的通知》(赣教考字〔2023〕28号)《关于做好全省中职技能竞赛获奖选手免试就读省内单招高职院校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组织保障
(一)学校单独招生工作接受省教育考试院及市教育局的指导与监督。
(二)学校成立由党政主要领导任组长、党政班子副职任副组长,各相关职能部门领导为成员的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为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下设办公室、招生组、考务组、检查组、信息保障组、后勤组、财务组、保卫组、宣传组和车辆保障组。
1.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胡永红 曾青生
副组长:彭晓兰 汪永根李海英 卢致俊曾劲石文兵
成 员:聂世平 李良仁肖 伟 胡琨 窦继涛许洪云 郭任喜万建刘官印
单独招生工作办公室:负责单独招生日常工作。
办公室主任:李良仁、肖伟
办公室副主任:叶智彪、刘涛
2.各成员组职责
(1)招生组:招生就业处全面负责单独招生工作,具体负责单招报考及录取工作。
组长:肖伟
职责范围:
①负责单独招生工作方案的制定和单招招生宣传工作;
②负责考生信息采集、报送工作;
③核对考生相关信息,到省教育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
④负责为考生服务等工作;
⑤负责考试结果的发布。
(2)考务组:教务处全面负责单独招生考务工作。
组长:李良仁
职责范围:
① 负责对考试大纲及样卷的编制工作;
② 负责组织专家完成考试命题工作;
③ 负责面试工作的组织实施;
④ 负责免试、加分相关政策咨询及审核认定工作;
⑤ 负责考试安排、考试组织工作;
⑥ 负责制订考生成绩复核办法及成绩复核工作。
(3)检查组:学校纪委监督检查室参与单独招生工作监督。
组长:胡琨
职责范围:
①参与单独招生考试实施方案的审核;
②检查考点考试工作,监督考务人员和监考人员执行考试纪律和规则,及时制止和纠正各种违纪违规苗头性问题行为;
③设置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受理群众信访举报;
④调查处理命题、考试、录取工作中的违纪违规问题。
(4)信息保障组:现代教育技术中心负责准考证打印系统等网络保障工作。
组长:窦继涛
(5)后勤组:后勤服务中心为考生提供食宿等生活服务。
组长:许洪云
职责范围:
①负责安排考生食宿接待工作;
②负责考场饮水的供应、考生身体不适的处理;
③负责考场卫生环境工作。
(6)财务组:财务处做好单招考试费用收取等相关工作。
组长:郭任喜
(7)保卫组:保卫处做好各项安全保卫工作。
组长:刘官印
职责范围:
①负责试卷保管、运送过程中的安全保密保卫工作;
②负责考场警戒及安全保卫工作。
(8)宣传组:宣传部负责单独招生期间对外宣传等工作。
组长:聂世平
(9)车辆保障组:院长办公室做好公务用车等相关工作。
组长:万建
三、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
(一)普通单独招生分专业计划表:
说明:应届中职毕业生若按照中职毕业生身份报考,只能填报专业组2-6中一个专业组里的专业;若填报专业组1中的专业,则视为放弃中职毕业生身份,按照普通高中毕业生考试科目参加考试和录取。
(二)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录取专业(专业组7)计划表:
四、报名须知
(一)招生对象:已完成江西省2024年普通高考报名的考生均可报考。尚未完成高考报名的,可于2月26-29日统一到户籍或毕业学校所在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办理补报名手续。
(二)报名时间:3月7日9:00-9日17:00
(三)报名方法:考生自行登录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网站(网址:www.jxeea.cn)“高职单招报考系统”,按照网页提示的流程操作,选报我校院校代码8513,选择不超过6个专业和是否服从专业调剂。
(四)准考证打印及报考确认:考生凭身份证号码于3月12至16日登录学校“单招准考证打印系统”查看《考试须知》、签订《承诺书》、缴费(报名考试费100元)、打印准考证。
(五)加分、免试相关材料:加分、免试考生需于3月13日前按《九江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单独招生加分和免试认定流程》要求,提交各类专业技能比赛获奖证书等材料进行审核,具体提交方式见学校单招网公告。
(六)考生参加考试时须出示以下材料:准考证、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等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原件。
五、考试安排
(一)考试科目
根据招生专业和考生类别不同,考试科目为“文化素质+专业能力和技术能力测试”或“文化素质+职业适应性测试”,总分450分。
1.普通高中毕业生(含同等学力)考试科目为“文化素质+职业适应性测试”。
2.应届中职毕业生考试科目为“文化素质+专业能力和技术能力测试”。(若放弃中职毕业生身份,可在志愿填报时选择专业组1中的专业)
3.报考空中乘务专业考生需参加面试。
(二)考试时间:
3月17日上午8:30-12:00
(三)考试方式:线下统一考试,学校自行命题,统一阅卷评分。具体安排和要求见《九江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单独招生考试方案》。
(四)考试内容:
1.文化考试为语文和数学合卷,考试主要内容为高中语文数学基础知识及应用。语文满分100分,数学满分100分,总分200分,考试时长100分钟。
2.职业适应性测试考试主要内容为语言能力、职业素养、逻辑推理能力、信息技术应用等。总分250分,考试时长100分钟。
3.专业能力和技术能力测试考试内容为职业素养、逻辑推理能力、信息技术应用及所报考专业组专业基础知识和技能等。总分250分,考试时长100分钟。
4.空中乘务专业面试:形体五官、举止风度、动作反应、普通话表达能力、才艺展示,面试总分450分。具体面试时间及要求请查看《九江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单独招生考试空乘专业面试考核方案》。
六、加分和免试政策
(一)加分政策
执行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相关加分政策。
1.烈士子女考生,可加20分;
2.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考生,可加20分;
3.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考生,可加10分;
4.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省籍(含**户籍)考生,可加5分。
以上加分分值直接计入总成绩,加分内容相同部分不再重复计算,加分累计不超过20分。
(二)免试录取政策
1.技能测试科目免考
(1)获得省级行政部门主办的职业技能大赛获奖(优胜奖或无获奖等次的排名四至六名)的中职毕业生报考相关专业可对应计220分。
(2)获得地市级行政部门组织的职业技能大赛一等奖(无获奖等次的排名第一)的中职毕业生报考相关专业可对应计220分。
(3)获得地市级行政部门组织的职业技能大赛二等奖(无获奖等次比赛取前三名)的中职毕业生报考相关专业可对应计180分,考生也可选择参加“专业能力和技术能力测试”取得相应成绩,取两项成绩的较高分数计入综合成绩。
(4)获得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三级(高级)、四级(中级)职业资格证书者报考相关专业可对应计220分、180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已明确取缔的职业(工种)相应职业资格证书不能作为计分依据。
2.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录取
获得省级(含)以上行政部门主办的职业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无获奖等次比赛取前三名)的中职毕业生,报考相关专业可免试录取。
七、录取
(一)录取原则
1.学校将根据单招考生考试成绩,结合各类型考生及专业志愿报考情况,合理划定录取控制线。
2.学校单招录取工作按照“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原则,将考生的文化考试成绩与技能测试成绩相加,计算出考生的综合成绩,按照考生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总分相同排序方法按照科目顺序,依次为技能测试、数学、语文。
空中乘务专业录取需取得面试合格证,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总分相同排序方法按照科目顺序依次为面试成绩、技能测试、数学、语文。空中乘务专业综合成绩=(文化考试+技能测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3.如出现缺额专业,按照“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原则对专业服从调剂的考生调剂到未满额专业(以中职毕业生身份参加考试的在同专业组调剂);对未录取到志愿专业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不予录取。
(二)若中职毕业生总成绩达到录取控制线人数不足该专业组计划数,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专业计划数。
(三)考生的政审意见和体检信息均采用县(市、区)招办统一采集的信息。
(四)拟录取考生名单在学校招生网站公示三天,确定无异议后上报省考试院核准备案,办理相关录取手续,由学校发放录取通知书。
八、招生考试纪律
学校纪委监督检查室全程监督检查,及时排查存在违纪违规的漏洞和安全风险。学校将严格执行招生政策,科学规范操作,严禁徇私舞弊、弄虚作假。对在高职单招考试中认定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高职单招中有违规行为的招生工作人员,一律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九、相关事宜
(一)通过高职单招录取的考生,与参加普通高考录取的考生享受相同待遇。
(二)考生经高职单招录取后,不再具有参加普通高考及录取资格。
(三)考生被学校录取后不得退录,也不得转入其它院校。
(四)空中乘务专业要求:女生身高160-175cm,男生身高172-185cm;眼球无变形,无色盲、色弱、斜眼,矫正视力1.0以上;面部、颈部、手部无明显疤痕,无久治不愈的皮肤病;口齿清楚,发音标准,听力不低于5米;无精神病史及癫痫病史,肝功能正常,无肾炎、传染病及各类慢性疾病;符合空乘体检标准。
(五)参加了江西省2024年三校生类高考报名的考生界定为应届中职毕业生。
(六)未尽事宜或与上级部门相关政策规定冲突,以上级部门相关政策规定为准。
十、时间安排
十一、新生注册和复查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认真进行复查,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十二、学校单独招生联系部门及方式
部门:九江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
地址:九江市濂溪区前进东路881号(濂溪校区)
邮编:332007
单招网:http://ddzs.网址未加载
电话:0792—8262600 8177701 8177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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