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华大学2023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普通高校继续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的通知》(教高厅函〔2020〕9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第二学士学位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21〕8号)和《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做好2023年度第二学士学位教育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为更好地适应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对复合型人才的需求,发挥办学特色和优势,对高校毕业生创造更多再学习机会,增强学生就业创业能力,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学校决定2023年继续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特制定本简章。
一、学校简介
北华大学是吉林省省属规模最大的重点综合性大学,是吉林省人民政府与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共建高校。1999年经教育部批准,由原吉林师范学院、吉林医学院、吉林林学院、吉林电气化高等专科学校合并组建而成。学校坐落在风景迷人的雾凇之都、中国魅力城市——吉林省吉林市。学校现有东、南、北三个校区和一所附属医院。占地面积268.4万平方米(含教学实验基地),建筑面积52.82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6亿元,馆藏图书392.8万册。设有28个学院,1个工程训练中心。现有各类全日制在校生28015人,其中硕士研究生2831人,本科生24558人,专科生194人、来华留学生432人。
二、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普通高校本科毕业(学习形式为普通全日制)并获得学士学位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以及近三年(2021年-2023年)普通高校本科毕业(学习形式为普通全日制)并获得学士学位、目前未就业的往届生。并同时具备以下所有条件:
(一)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德良好。
(二)获得的本科毕业证书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注册,获得的学士学位证书须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学位网)注册。
(三)学生可报考与原本科类专业分属不同学科门类的第二学士学位专业;或与原本科专业属于同一学科门类、但不属于同一本科专业类的第二学士学位专业。具体专业所属的学科门类、本科专业类参见《教育部关于公布2022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备案和审批结果的通知》(教高函〔2023〕3号)中公布的最新版《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考生报考专业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不符合者视为无效报考。
(四)电子信息工程、风景园林、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车辆工程、新能源材料与器件、物理学、化学、生物科学等八个专业不接收第一学历专业为文史类、艺术类、体育类的考生报考。
(五)身体健康,符合国家相关高校招生体检标准要求,在入学后,学校将进行身体复查。
三、招生专业及计划
经吉林省教育厅批准,学校2023年第二学士学位共有14个专业招生,总招生计划数为770人,各专业招生计划数设置如下:
序号 | 专业名称 | 所在学院 | 收费标准(元/年) | 学位授予门类 | 学制 | 分专业 计划数 |
1 | 法学 | 法学院 | 5280 | 法学 | 二年 | 120 |
2 | 心理学 | 教育科学学院 | 5000 | 理学 | 二年 | 160 |
3 | 汉语言文学 | 文学院 | 5060 | 文学 | 二年 | 80 |
4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文学院 | 6820 | 艺术学 | 二年 | 40 |
5 |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 数学与统计学院 | 5400 | 理学 | 二年 | 40 |
6 | 物理学 | 理学院 | 5500 | 理学 | 二年 | 30 |
7 | 化学 | 理学院 | 5000 | 理学 | 二年 | 30 |
8 | 生物科学 | 理学院 | 5000 | 理学 | 二年 | 30 |
9 | 新能源材料与器件 |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 5400 | 工学 | 二年 | 30 |
10 | 电子信息工程 | 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 | 5940 | 工学 | 二年 | 30 |
11 | 车辆工程 | 土木与交通学院 | 5400 | 工学 | 二年 | 30 |
12 | 风景园林 | 林学院 | 5400 | 工学 | 二年 | 30 |
13 | 会计学 | 经济管理学院 | 4800 | 管理学 | 二年 | 60 |
14 | 物流管理 | 经济管理学院 | 4800 | 管理学 | 二年 | 60 |
总计 | 770 |
以上各专业实际收费按吉林省物价部门最终审批结果为准。各专业简介及咨询联系方式详见北华大学招生就业信息网(招生查询——招生专业栏目)。
四、报名方式与选拔程序
(一)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方式,网站为北华大学招生就业信息网(http://www.bhjyw.com/)。请依次点击网页的网上报名、第二学士学位报名。
每位考生只能填报1个专业志愿,不设专业调剂。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需在 2023年6月5日至6月14日期间完成报名。报名需上传本人相关材料,具体为:
1.本人签字确认的《北华大学2023年第二学士学位报名申请表》(附件1)扫描件;
2.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需扫描在同一张A4纸页面上);
3.本人普通全日制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扫描件(应届毕业生应于6月30日前补充此项材料);
4.学士学位证书认证报告截图(往届毕业生须从学位网获取截图并提交学校审核。对应届毕业生不做此项要求);
5.学历在线验证报告截图(应届毕业生应于6月30日前补充此项材料);
6.未就业承诺书(附件2)。
以上材料要求彩色扫描,清晰完整,并按顺序形成1个PDF文件,文件大小控制在10M以内。请按附件3“第二学士学位报名资格审查材料样张”示例和顺序上传。上述材料不全、不实或不符合要求者,视为报名无效。
考生无需邮寄纸质材料。
(二)资格审核
初审:6月15日-6月16日。学校根据学历学位、报考专业等信息对考生的报名资格进行审核。初审通过的考生名单将于6月17日在北华大学招生就业信息网公布。
复审:7月01日-7月20日。学校在复审阶段重点审核考生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
(三)考核测试
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均需参加我校组织的第二学士学位招生考核。
1.考核形式
2023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考试,以学院为单位,采取网上远程面试考核形式进行。
2.考核时间
考试拟定于2023年6月20日—7月20日期间进行,具体时间按照各学院具体工作方案为准,详细安排见北华大学招生就业信息网招生公告。
3.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分为大学外语水平测试和专业能力水平测试,面试考核成绩满分100分。
(1)大学外语水平测试。满分30分,主要考查考生基本的外国语应用能力。
(2)专业能力水平测试。满分70分,主要考查考生对报考专业的基本认知及潜在学习能力,包括但不限于对考生所报考专业的基础知识、基本技能掌握及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心理素质等情况的考查。
4.考试程序
(1)考试前确定考试平台和考核顺序,请详见各学院招生专业QQ群。
(2)面试时间为5-10分钟,到9分钟时记时员会提醒考生距答辩结束还有1分钟,到10分钟时由记时员要求考生停止答辩。
(3)面试结束后,考官根据考生答辩情况,按照评分表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考核成绩在北华大学招生就业信息网公示。
(4)考核合格者成绩公示无误后,学校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在学校招生就业信息网站进行发布和公示,公示期为三天。
五、录取
(一)录取原则:录取实行分数优先原则,按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二)录取通知书将在拟录取名单公示无异议后,按考生网报时填写的通讯地址邮寄发放。
六、报到入学
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北华大学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学校报到,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当向学校请假,请假一般不得超过两周。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出具相关部门证明)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新生报到时须携带以下材料原件进行现场核验:
(一)本人签字确认的《北华大学2023年第二学士学位报名申请表》原件(需提交学院存档)。
(二)《北华大学第二学士学位录取通知书》原件(需提交学院存档)。
(三)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
(四)本人普通全日制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原件。
七、学生管理与毕业
(一)第二学士学位教育学制为两年,全日制学习,纳入我校学籍管理系统,按照学校本科生相关管理规定统一进行管理。
(二)凡在修业年限内,修完规定课程,达到毕业和授予学士学位要求的,颁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第二学士学位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按现行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管理办法颁发。毕业证书上将注明第二学士学位的专业名称、学习时间等内容;学位证书上将明确标识“第二学士学位”字样。
(三)达不到毕业要求的,不再延长学习时间,亦不实行留级制度,颁发结业证书。对退学学生,我校发给肄业证书。
(四)第二学士学位毕业学生按当年应届生身份派遣并办理相关就业手续。学生如中途退学,对于以应届毕业生身份入学的,按退学当年应届本科毕业生身份派遣;以往届毕业生身份入学的,按现行相关规定办理派遣手续。
(五)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在学生资助、收费等方面参照相应专业普通本科生执行。
(六)第二学士学位专业根据实际录取人数进行编班学习,实行学分制人才培养方案,总学分视专业实际确定为60-80学分之间,拟开设20-30门课程,其中文、法、管理及艺术学门类专业的实践教学比重不少于20%,理学、工学门类专业的实践教学比重不少于30%,各专业的选修课比例不低于20%。除会计学、物流管理等两个专业适当安排了集中性实习实践外,原则上各专业不安排专业实习。我校所有第二学士学位专业均设置毕业论文(设计)环节。
八、附则
(一)考生须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旦发现存在弄虚作假等行为的,将取消报名、考试及录取资格。
(二)我校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的报名及考试不收取任何费用。
(三)我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招生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招生培训活动。
(四)本招生考试办法由学校教务处负责解释。若与教育部和有关省(区、市)的相关规定不一致,最终以教育部和有关省(区、市)的相关规定为准。
九、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432-64608596
电子邮箱:BHDXZSK@163.COM
通讯地址:吉林省吉林市丰满区滨江东路3999号北华大学招生就业处
招生就业信息网址:www.bhjyw.com
附件1:北华大学2023年第二学士学位报名申请表
附件2:未就业承诺书
附件3:第二学士学位报名资格审查材料样张
官网发布缓存图:
官网发布及后续更新地址:http://www.bhjyw.com/detail/news?id=846572&type_id=1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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