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2023级新生一封信
亲爱的新同学,在这个如诗如画的金秋季节里,你们怀着梦想,怀着激情,怀着亲人殷殷的嘱托,走进了神圣的大学校门。在此,辽宁地质工程职业学院向你们表示热烈的欢迎和衷心的祝贺。
大学生活对你来说是一个全新的体验,也是你生命中最辉煌、最能展现个性的三年,但它不是你梦想中一劳永逸的天堂。成功不在于绝对的高度,而在于从现有的起点跳起的高度。决定你未来人生能否成功,需要你在经历高中阶段学习的艰辛和被大学录取的喜悦之后,以凌云之志,乘势前行,继往开来;以满怀激情,锐意进取,开拓创新;以感恩之心,志存高远,回报社会。你即将经历新的风雨,创造无限的人生精彩。希望你能存鹰之心于高远,取鹰之志而凌云,扬帆远航,开启新的人生时代。
有了一个新的开端,便有了一个美好的希望。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见证你们三年的光辉岁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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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级新生入学须知
一、现场报到时间:请持我院录取通知书于2023年9月8日——9日到校办理报到手续(如有变化,将另行通知,请开学前一周关注“辽地院2023级新生群”或学院招生公众号通知,也可登录学院官网(www.lngc.edu.cn)查询)。因故不能按时报到者,须事先来函或发传真请假(电话:0415—6228800,传真:0415—6229900,注明新生姓名、考生号、录取专业、请假事由),请假原则上不得超过1周。未请假或无正当理由请假逾一周者,均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二、档案:根据各省市录取文件有关规定,凡需考生自带档案材料的,由考生凭录取通知书到所在县(区)招办或毕业中学提取密封档案带至学院,密封档案不得拆封。凡因未交档案或私自拆封档案所造成的后果,责任由学生自负。
三、党团组织关系转接:
党组织关系:省内学生党员(含预备党员)组织关系名头开到:“中共辽宁地质工程职业学院委员会”;省外学生党员(含预备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可以在全国党员信息系统直接操作,转入中共辽宁地质工程职业学院委员会,并开具纸质介绍信。
团组织关系:具体工作流程详见附件《2023年新生团组织关系转入流程》。
四、照片:新生报到时,请随身携带8张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以便办理各种证件。
五、火车票费优惠:按国家有关规定,新生持录取通知书购买全程火车票享受半价待遇。
六、身体复查:新生报到后进行身体复查,如果发现身体状况与考生高考体检不符或隐瞒身体疾患,按《普通高等学校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不能录取者,学校将作退学处理。
七、助学政策:困难家庭学生可以在家庭户口所在地申请“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需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学生,请在接到通知书后与当地教育局联系,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助学贷款”政策解答:孟老师,电话:0415-2598099。
八、大学生保留学籍入伍政策:详见《大学新生应征入伍宣传单》。政策解答老师:尹老师18304158833(微信同步)。2023级应征入伍的新生收到入伍通知书后联系辅导员办理保留学籍。保留学籍咨询电话:朱老师0415-2598099。
九、专科学生升学政策:
函授专升本政策:详见《辽宁地质工程职业学院专升本招生简章》。
十、行李被品:新生被品自行准备。学院公寓床标准尺寸为:1900(mm)*830(mm)。建议新生购买蓝色被套、床单。
新生注意:任何以学院名义组织的购买被品行为均与学院无关,请广大新生仔细甄别,避免上当受骗。新生宿舍安排工作由各系负责。
为保障每位新生及时了解学院的最新工作动态,强烈建议各位新生扫码关注学院招生就业公众号、辽地院2023级新生群,关于新生入学的其他相关信息和要求我们会在第一时间在群内发布。因群容量有限,请各位新生家长不要进群 。
学院招生就业公众号辽地院2023级新生QQ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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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级新生缴费须知
一、收费项目及标准(学院收费许可证号码09181):
1、学费:4500元/生/年。
2、住宿费:五人间~八人间:1200元/年/床~600元/年/床,新生第一次缴纳住宿费全部按600元/年/床存缴,入学后根据实际入住的标准补缴差额费用。
3、教材代购款(书费):预交1000元,毕业时按实际发生额结算,多退少补。
4、申请助学贷款的同学无需网上云交费,报到入学以后待学校通知预交1000元书费。
以上缴费项目合计6100.00元,请通过“云端缴费”方式进行,各位新生需在2023年8月20日~8月30日期间完成缴费。
云端缴费操作流程
微信搜索公众号:辽宁地质工程职业学院微平台,关注后进入→缴费服务→缴费二维码→扫描识别二维码→输入学生身份证号码和姓名→查询→选择微信交费→成功交费。
备注:身份证号码有X的,一定输入“大写X”
财务处缴费咨询电话:0415-2598055刘老师
二、其他代收费项目及标准:
1、代收医保:根据辽宁省人社厅文件精神,大学生在校期间需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标准执行辽宁省医保局2023年收费标准(具体标准另行通知),开学后由辅导员统一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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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级新生报到流程
为确保新生快捷、方便完成报到工作,2023年开始我院新生报到将采取线上、线下结合的报到形式开展。
第一步:2023级新生线上预报到流程
一、网上确认信息。2023年8月20日起所有新生登录辽宁地质工程职业学院线上迎新系统(yx.lngc.edu.cn)确认本人基本信息,登录账号为身份证号,密码为身份证号后六位,系统信息与本人信息相符点击确认。
二、网上缴费。确认信息后扫描二维码线上缴费(学费4500元、住宿费暂时按8人间600元收取、书费预交1000元,共计应缴纳6100元),线上缴费时间为2023年8月20日——8月30日。逾期未缴费,宿舍床铺现场报到后由系部随机分配。
三、网上选宿舍。9月4日早8:00开始,缴费学生线上选宿舍,宿舍分为5人间和8人间(注:5人间根据系内新生比例分配,数量有限)。线上选取宿舍操作流程8月份中旬会以公告形式挂在 迎新系统(yx.lngc.edu.cn)通知栏内和“辽地院2023级新生QQ群”,请全体新生务必关注群通知。
四、打印报到单。宿舍选取后扫描系内新生工作群,打印报到单,报到时出示报到单即可。
注:未按时缴费或未缴费的学生(如办理生源地贷款、家庭经济困难等不能按时缴费等情况)。9月4日仍然可以线上报到,打印报到单,但不能选取宿舍,宿舍由各系部后期随机安排。
第二步:2023级新生现场报到流程
一、现场报到。2023年9月8日——9日新生按录取通知书上录取的院系、专业到本系新生接待处报到。报到时出示线上报到时打印的报到单,由各系扫码确认新生信息即报到完毕。(高中纸质档案、党团组织关系及档案、身份证复印件、困难家庭情况登记表进班后由辅导员统一收取)。未交费同学需先到缴费处刷卡缴费后,持缴费凭证返回本系扫码报到。
注: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的新生请到“绿色通道”处出具“贷款受理证明”,由负责老师登记后无须缴纳学费和住宿费,直接到本系报到即可。
二、办理“校园一卡通”。校园一卡通是数字化校园建设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将校园内的各项设施连接成一个有机整体,可实现校园内各项日常消费、图书借阅等功能,真正意义上实现了“一卡在手,走遍学院”,对使用者更具便携性,并利于财物保存。建议广大新生务必开通。
三、进宿舍、办理就餐卡。报到完毕后,由各系负责组织大学生志愿者协助新生到寝室(宿舍由线上统一选取,办理生源地贷款的学生由各系统一安排宿舍)、办理就餐卡等。
四、其他事项:
1、新生入学后的活动组织各系自行安排。新生班级导员要和新生及家长保持联络畅通。
2、为确保日常生活费保管安全、使用方便,新生可到中国建设银行(奖助学金发放使用)、中国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丹东农商银行开卡处办理生活费存储卡。校园内有以上银行的自动提款机。
3、为保障广大学生在校期间身心安全,建议在参加大学生医保的同时自愿选择购买“意外伤害商业保险”作为大病补充保障。
4、报到前一周有发热或有乙类乙管传染疾病症状的学生应及时向学校报告并居家治疗,治愈后到校报到。报到途中做好个人防护,尽量减少在人员密集型场所逗留时间。入校后适当进行体育锻炼,提高自身免疫力,及时根据气温变化增减衣物,预防感冒,注重个人卫生,勤洗手,多通风,被褥及个人衣物要定期晾晒、定期洗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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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团组织关系转入工作流程
1、新生需携带团员证和纸质团员档案(入团志愿书)入校报到,入校后由各班团支部集中收取团组织关系资料并上交至系团总支统一管理。(团员档案如有遗失必须回入团单位补齐相关档案材料,入团单位必须出示相关证明和团员编号。)
2、今年我院新生“智慧团建”系统转入时间为:2023年9月10日——10月25日,请大家在这个时间段内申请转入。
最后信息都填写完成点击“提交”按钮,即完成转出申请。由原高中学校接收并同意转出申请,之后我们将接收并同意转入申请,完成这些程序之后代表大家已成功转入“共青团辽宁省直属高校辽宁地质工程职业学院委员会”。
4、在团关系转入过程中如遇其它问题请同学打相关系部咨询电话进行咨询:
资源系:辽宁省直属高校辽宁地质工程职业学院资源系团总支 联系人:罗老师 电话:15841573721
测绘工程系:辽宁省直属高校辽宁地质工程职业学院测绘工程系团总支 联系人:张老师 电话:13464575108
机电系:辽宁省直属高校辽宁地质工程职业学院机电系团总支 联系人:汪老师 电话:13470006610
建筑系:辽宁省直属高校辽宁地质工程职业学院建筑系团总支联系人:荣老师 电话:15941590215
环境与生态系:辽宁省直属高校辽宁地质工程职业学院环境与生态系团总支联系人:鄂老师 电话:15941594429
动画影视学院:辽宁省直属高校辽宁地质工程职业学院动画影视学院团总支联系人:刘老师 电话:18242426977
经贸系:辽宁省直属高校辽宁地质工程职业学院经贸系团总支联系人:刘老师 电话:18841510620
5、学校所在地详细地址: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接梨树大街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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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地质工程职业学院奖、助、贷、免政策简介
一、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
国家奖学金,是用于奖励特别优秀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在校生,标准每生每年8000元。奖励范围:二年级以上(包括二年级)在籍学生,省教育厅在国家奖学金的基础上,设立省政府奖学金,奖励标准,范围同国家奖学金一致。
申请条件及要求: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在校无处分等不良记录;
3、上学年学习成绩优异,学习成绩在本年级本专业排名位于前10%,且没有不及格及补考科目;
4、上学年综合素质考核90分以上(含90分);
5、同等条件下校(系)学生会干部、获得市级以上荣誉或表奖的学生优先;
6、为学校和系部做出突出贡献,在学校和系内有较强影响力;
7、在创新创业、科研、发明创造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学生优先。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
用于奖励资助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在校生。国家励志奖学金资助面约为全日制在校学生总数的3%,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5000元,奖励范围:二年级以上(包括二年级 )在籍学生。
申请条件及要求: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在校无处分等不良记录;
3、生活俭朴,无高档、奢侈生活等用品,经过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4、学习成绩优异,上学年至少获得过一次三等以上奖学金;
5、上学年综合素质考核80分以上(含80分);
6、同等条件下校(系)学生会干部、获得市级以上荣誉或表奖的学生优先。
三、国家助学金
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学生。国家助学金资助面约为在校学生总数的20%,资助标准:一等助学金每生每学年4400元;二等助学金每生每学年2750元
申请基本条件:
进入学校困难学生认定数据库并符合以下条件的学生均有资格申请。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在校无纪律处分等不良记录;
3、生活俭朴,无高档、奢侈生活等用品;
4、勤奋学习,成绩良好,积极向上,道德品质优良;
5、二、三年级学生上学年综合素质考核必须达到及格以上,同等条件下综合素质考核分数高者优先。
优先考虑条件:
1、建档立卡学生;
2、城乡低保家庭学生;
3、城乡特困救助供养学生;
4、孤残学生;
5、烈士子女;
6、双亲中有一方患重病造成劳动力弱或丧失劳动力;
7、国家规定的特殊地区和指定资助对象;
8、经当地相关部门认定遭遇自然灾害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9、经当地相关部门认定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四、国家助学贷款
国家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金融机构向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的不需要担保或抵押的信用助学贷款,帮助解决学生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用,每学年贷款金额原则上不超过12000元,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0年。国家助学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公布的同档次基准利率,不上浮。贷款学生在校期间的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贴息,毕业后的利息由学生支付,并按约定偿还本金,目前各地区执行的是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咨询电话95593
五、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及学费减免
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等学校在校生及毕业生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施一次性补偿或代偿,对退役后复学的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实行学费减免。补偿代偿金额根据学生在校期间每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确定,退役复学学费减免金额按照实际收取学费确定,每生每年均不高于12000元。
六、直招士官学费补偿贷款代偿
对直接招收为士官的高等学校学生,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对其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补偿代偿金额根据毕业生在校期间每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确定,每生每年不高于12000元。
七、孤儿学费减免
考入我院的孤儿学生,学校对其学费、住宿费以及其他费用进行减免,同时享受国家一等助学金及其他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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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2023级新生家长一封信
尊敬的新生家长:
您好!
金秋采硕果,江城纳英才!辽宁地质工程职业学院祝贺您的孩子顺利通过高考,被录取到我校学习,同时也道一声:十余年来为培养孩子,您辛苦了!
把学生培养成为有一技之长的合格人才是我们学院义不容辞的责任。我们将继续坚持“俯下身来,倾听学生的心声;掏出心来,换取学生的信任;直起腰来,服务学生的发展”的学生工作宗旨,做好学生的教育教学与就业等工作。但是,教育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家庭、学校和社会的互相协作,密切配合、齐抓共管。期待您对我们的工作给予大力支持、协助和指导。让我们携手为孩子未来发展夯实基础。
家长应配合学校做的工作:
1、应了解我院的学籍管理有关规定及相关的管理制度,明确应该承担的责任和义务;
2、每学期期末要注意了解子女完成学业情况;
3、应经常主动与辅导员、系主任保持联系,了解学生在校的表现及学习生活情况,及时做好相应教育工作;利用电话、书信、网络等形式和节假日教育子女,促进他们健康成长。
4、根据需要,学生家长应按学院要求及时到校,配合学校做好相关工作。
学院学生处办公电话:0415—2598099 2598117
学院保卫处办公电话:0415—2598110
官网发布缓存图:
官网发布及后续更新地址:http://www.lngc.edu.cn/zzxxw/info/1025/1237.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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