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招生章程是高校每年在进行招生工作时发布的招生规范文件,是考生在报考院校时的重要参考依据,此文件详细说明了当年的招生计划、录取标准、专业设置以及学费等核心信息。对于想要报考枣庄科技职业学院的学生及其家长而言,详细查阅这份招生章程极为重要,它能够提供全面和精确的信息帮助理解该校的招生方针和具体要求。
1、发布时间:
根据历年高校招生章程发布时间来看,枣庄科技职业学院2024年招生章程预计在4月底-5月初发布。
2、查询入口:
根据历年情况来看,枣庄科技职业学院2024年招生章程相关信息均在枣庄科技职业学院官方招生信息网发布,各位考生可进入枣庄科技职业学院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zs.zzkjxy.edu.cn/)进行实时信息查询。
各位高考生和家长可以通过以下步骤进行查询:
1、访问枣庄科技职业学院官方招生信息网站:[http://zs.zzkjxy.edu.cn/]
2、在首页导航栏找到“招生章程”或“招生简章”专区。
3、选择“2024年招生章程”,即可查看详细信息。
为了方便各位考生及家长查询对比多所院校招生章程内容,本站特整理汇总了“2024年全国各院校高考招生章程专题”,届时本专题将对接各院校招生信息网实时发布最新招生章程信息。
了解历年的招生政策和章程对考生了解学校招生趋势、做好备考规划具有重要意义。各位2024高考生可以先行查阅枣庄科技职业学院2023年招生章程作为参考。以下为枣庄科技职业学院2023年招生章程详细内容:
枣庄科技职业学院2023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为保障枣庄科技职业学院2022年招生工作的顺利实施,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枣庄科技职业学院招生工作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枣庄科技职业学院2023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
第二条枣庄科技职业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枣庄科技职业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四条学校全称:枣庄科技职业学院学校代码:13390
第五条学校地址:山东省滕州市学院东路888号
第六条办学性质及类型: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第七条办学层次:专科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八条枣庄科技职业学院成立以学院领导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九条枣庄科技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枣庄科技职业学院普通专科(夏季高考)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条枣庄科技职业学院纪委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四章招生专业与计划
第十一条枣庄科技职业学院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以各省教育厅公布为准,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院招生简章、学院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第十二条外语语种要求
1、护理(校企合作,与雅风国际健康发展(大连)有限公司合作)专业外语语种不限,因专业培养要求,其他语种考生入校后需改学日语。
2、其他招生专业(除护理(校企合作,与雅风国际健康发展(大连)有限公司合作)专业)外语语种不限,但我校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其他语种考生入校后须改学英语。
第十三条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执行。根据相关行业实习就业要求,我校不招收经手术处理仍有明显纹身瘢痕的学生。
第十四条男女比例:山东天元建设集团订单培养建筑工程技术专业限男生报考,助产专业因行业特点限女生报考,其它专业不限男女比例。
第五章录取规则
第十五条面向山东省招生的录取方式:对进档考生,遵循分数优先原则,各专业按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录取后对未完成计划的专业,进行后续志愿录取。
第十六条对于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市,按照有关省市公布的最新方案及办法执行。
第十七条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其他省招生专业(必须按照该省录取原则的省份除外)按照分数优先,遵循考生第一专业志愿的原则录取。
第十八条山东省春季高考考生,按专业类别划定分数线,分专业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
第十九条艺术类专业按照《山东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执行。
第二十条录取工作在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统一安排下进行,录取结果经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批准备案后向社会公布。公布渠道:省级教育考试院网站,招办咨询电话,学院招生信息网,录取通知书等。
第二十一条学校录取的新生,由学校签发录取通知书。录取通知书通过邮政特快专寄直接寄发给考生,考生凭录取通知书办理户籍迁移、档案和报到注册等手续;学校凭录取通知书和省招生主管部门核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单办理新生入学手续。
第六章收费、退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二十二条学校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办学成本等情况确定收费标准。退费按照国家和省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学校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学费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2〕17号)以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资格复查与证书颁发
第二十四条新生持枣庄科技职业学院发放的录取通知书、准考证、居民身份证等材料按规定时间及有关要求办理报到手续。不能按时报到的,应当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同意方可延期报到。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五条新生入校后,学校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进行体检和入学资格复查,经复查不符合条件的学生,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六条根据《关于调整驻鲁普通高等学校录取省内新生户口迁移政策的通知》(鲁公通[2017]109号)文件要求,驻鲁普通高等学校录取的省内新生可自愿选择将户口迁至学校所在地。
第二十七条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枣庄科技职业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学历证书可进入教育部学历查询系统—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查询。
第八章其它
第二十八条专升本政策依照当年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的文件规定执行。
第二十九条根据教育部和教育厅有关规定,新生入学后以录取专业为准,原则上不再作专业调整。但学校根据社会对人才需求状况的发展变化,适当调整学生所学专业并报省教育厅审查备案。
第三十条按国家规定,对特困生提供国家助学贷款,市慈善总会向特困生发放助学资助金。
第三十一条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枣庄科技职业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三十二条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三条本章程由枣庄科技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第三十四条招生咨询及申诉渠道
学院地址:山东省滕州市学院东路888号
邮政编码:277599
招生热线:0632-56505695391919
139 6327 0119187 6325 0569
传真:0632-5391918
监督投诉电话(学院纪委):0632-5650850
邮箱:zzkjzs@126.com
网址:www.zzkjxy.edu.cn
微信公众号:zzkjxy
注意:由于信息时效性,如有变动,请以官网最新内容为准。
以上就是“枣庄科技职业学院2024年专科招生章程最新”的全部内容,希望对大家能够有所帮助,同时预祝各位考生考上理想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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